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可以说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要是经过验收,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多半就是由购房者承担责任了。不过,要是在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在验房收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购房者须要注意的验房事项
  
  (一)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这里提醒您,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三)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此时需要根据不同的问题进行处理。若问题比较小,修缮之后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那么可以让开发商进行维修。但要是发现的问题比较严重,甚至影响到了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了,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其实可以要求退房。
  
  


·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
      在北京买房比在其他城市买房要复杂很多,需要办理各种证明和手续,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北京买房?以及如何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在北京,进行二手房交易网签之前需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内容主要看...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不过因为租赁门市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实际上也不在少数。因此在租赁门市房之前就必须要了解相关流程,最后双方签订再门市房的租赁合同。所以对于承租人和房东来说,租门市房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最起码双方不应该稀里糊涂的就签订租房合同...


·在我国离婚房子怎么定价格
      房子对于任何人来说,不仅是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现在房价的高居不下,所以,在离婚时对于房产的争夺,经常会引发一些列的纠纷。很多时候,法院在处理房子产权的问题上。会对房子的总价值进行评估以后,再按照定价进行分割。那么,在我国离婚房子怎么定价格呢?您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资料。 一、在...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有条件的情况下甚至会交出很高的税费支出,但是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可以使税费支出保证在最低,夫妻离婚是其中一种方法,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


·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
      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 一、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征收住宅房屋,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给予搬迁补偿。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


·无房可以和父母分户吗
      子女没有房子也是可以分户的。一、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二、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三、分户条件: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
      一、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1·首先是复式房屋的楼层层高的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上的包含2.2米的层高楼层是按照所占据面积的全额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高低于2.2米的,将实际的占据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复式房屋的层高要比普通的房屋的层高高出一部分,但是并不足两层层高...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 二、...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
      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居住在内的住户来说十分危险,因此,政府会组织相关的机构对一些较为老旧的房屋进行鉴定,如果确认为危房的,需要进行重新修建。那危房鉴定方法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危房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1、危险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