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债权确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清算债权确认 一.破产债权申请的材料:
  1、 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2、 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 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4、 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5、 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
  6、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 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发的委托书(在债权人不能亲自前来的情况下);
  8、 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证。主要用于法院确认送达的具体时间,查证债权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履行了申报债权的法律行为,确定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该回证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由人民法院提供给债权人。
   二.破产清算债权确认如下:
  破产债权,除去行使别除权和抵消权之场合,经过申报、调查、确定以后,就可以接受清偿。在我国,破产债权仅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职责权限,只有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的债权,才能发生债权申报的最终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之一是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二款规定,“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上述法律和规定,都是指债权人申请登记债权后,是否能成为债权人,最终参与破产程序,接受破产财产分配的受偿,都必须经债权人会议确定后债权才能成立。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无异议,债权才能成立。债权被确认,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程序,有异议的,申报该债权的债权人在收到不予确认债权通知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破产清算债权确认的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在竞争激励的市场下,企业的债权债务关乎企业的发展与生存,如果公司债务过高就会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一名企业的管理者很多专业问题肯定不全面,更多了解可以咨询的律师。
  
  
  


·破产清算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破产清算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对企业的影响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一项基本制度,它是市场经济的退出机制,同时也是现代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现代破产法理论,破产已经不是简单的破产清算,而是包含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拯救豁免制度,使那...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一、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 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企业逃避债务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使破产企业逃避债务或配合支持破产...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某些私营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不能还清债务的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破产倒闭后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比比皆是。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对于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的问题,法律上会作出怎样的处理呢?下面就由来进行答疑。 (一)私营企业法...


·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
      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一、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 企业破产并不是不需要还债,企业破产后申请破产保护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后成立清算组,对债务进行偿还。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


·股东个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股东个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一、股东个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我们知道如果公司破产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破产清算律师就行破产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律师就可以承担企业破产清算业务,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 ...


·公司破产倒闭 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
      公司破产倒闭 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公司注销了,债权人的债务找谁清偿?
      公司注销了,债权人的债务找谁清偿? 依据法律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负担债务时,由公司财产清偿。但在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如果债权人发现仍存在未结债务;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公司股东作为解散公司决策者和清算程序实施者,应对公司的未结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破产公司怎么清偿债务,如何偿还破产企业债务
      破产公司怎么清偿债务,如何偿还破产企业债务 一、破产公司怎么清偿债务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