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有孩子的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很大的,离婚也是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但又不得接受这个现实。到目前为止,您应该都知道了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的问题的答案。在离婚之后夫妻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当然孩子也有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孩子是不能参与分割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


·非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
      非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非婚生子分手协议需在协议中写明协议双方,也就是非婚生子与的生父母双方的姓名,年龄居住地以及身份证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其次要在分手协议中写明分手双方因某些原因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并以协议的方式,以书面形式签订分手协议。此外,在分手协议中应注明清楚的是非婚生子...


·两人分居都不想离婚能自动离婚吗
      两人分居都不想离婚能自动离婚吗 一、两人分居都不想离婚能自动离婚吗? 1、分居不会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 2、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


·一、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完全是可以追究重婚罪的;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离婚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因为赔偿金的数额不好确定,那么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增加或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


·一、夫妻如何查对方财产?
      一、夫妻如何查对方财产有哪些方式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同时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


·深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


·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什么?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


·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残疾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们国家的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这样的一种财产是属于当事人专有的财产,因此不能够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要注意一下。 残疾赔偿金不是共同财产,《最高人民...


·诉讼离婚流程要怎么走第一阶段
      诉讼离婚流程要怎么走第一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第二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