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各大城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限购令更是严格。在外打拼多年,也许就是为了能够在城市中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安定下来。可限购令一下来,对于没有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或者不满足限购条件的人员更是增添了压力,经济各方面都解决了,无奈却没有买房的资格了。对于首都北京来讲,买房更是困难。那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有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一、购房资质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7、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 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8、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 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二、注意事项
  按照公告规定,“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
  (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三、解决办法
  (一)买不限购的,商住两用房。
  “不限购房屋”则主要指的是商业用房,即酒店式公寓、商铺、写字楼等产品。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得土地的时间开始计算.
  不限购房屋同普通住宅房相比,它有以下优势:
  1.由于不限购房屋是商业用房,因此多位于市中心,购买这样的房子居住,交通便利,生活方便。
  2.大量不限购的酒店式公寓属于小户型,总价较合理,对刚需客户而言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
  3.商品用房的价值比较恒定,不会受到房产市场的严重冲击,购买这样的房屋比较安心。
  (二)办理以上购房资质
  (三)在没有限购政策的城市或者地区买房
  衣食住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让自己在城市中安家落户是每个人的梦想。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之前只要有经济能力就能买房的说法已经不适用了,限购政策的出台必定是有它的作用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资源,遏制房价。关于在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购买商住两用房,或者在别地购买,如果一定要选择在北京买,那就办理好上述所说的购房资质就可以解决了。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但此时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来看,往往是存在争议的。自然是开发商认为是自己的,而购房者则仍为是属于相应房屋业主的。那究竟实践中,谁拥有房屋外墙面的权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由于房屋外墙面的使用权一般在购房合同中没有...


·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
      房价受市场调节,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虽然此时卖方与两个买方之间都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也不见得两份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实践中,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三种情形下,商...


·二房东转租合同需要原房东签字吗?
      二房东转租合同需要原房东签字吗?转租合同是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名。如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可单方转租房屋的,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如与房东约定转租房屋需房东书面确认的,则需房东签字;否则,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房东同意转租即可。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


·一、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一、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抵...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我们协议离婚房子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协议离婚房子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费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二、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一)...


·房产加名字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字离婚分割是怎样的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人都不愿意交费导致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出现。那么哪些人需要承担物业费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需要承担物业费1、小区业主。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房子现实已经网签未备案是否合法?
      房子现实已经网签未备案是否合法?房子现实已经网签未备案是不合法的,因为网签制度它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必须要履行的许可制度。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随着房屋租赁活动的增多,于此相关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