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除了可以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求肇事者赔偿外,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这并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在确定的时候就比较麻烦。那现实中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动作出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2、从加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这里的过错责任仅限于过失,不包括故意。因为故意以道路交通事故致害他人,则构成刑事犯罪,不是民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根据加害人的过错大小加以考虑,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
  (2)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3、从客观角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3)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基于上述原则和考虑,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二、交通事故死亡慰抚金如何分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而我们所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的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
  而遗产的继承者则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而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也是他们。
  通常交通事故在造成了人身残疾或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此时确定这个抚慰金数额其实参考的因素也是比较多的。因此,这也导致了在不同的交通事故中,最终计算出来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不同。
  
  
  


·酒驾发生车祸逃逸怎么判刑
      如果是饮酒驾驶后逃逸,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醉酒驾驶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违章处罚金滞纳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违章处罚金滞纳金标准是多少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是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是不超过应缴罚款。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即最多罚1倍的滞纳金。1、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3%加处...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汽车在我国现在是比较普及,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人们的代步工具是自行车,但是现在汽车是非常受到人们的欢迎,有的时候汽车需要转让的话需要签订汽车转让合同,那么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喝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了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但是,忘了这条规定
      喝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了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但是,忘了这条规定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的人也还是会有很多的。而这些人自然是要接受法律的判刑的,如果是醉驾,就可能会被吊销驾照,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怎么样才能醉驾不坐牢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醉酒驾驶,怎样才能免于刑事处罚,不拘役...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通过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权利,减少争议。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统计公报,需要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进行计算。那么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对您...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来说,高铁无疑是出行的常用方式之一。那么,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一、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不需要完税证明。 如果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交通上的事故。指车辆在道路行进过程中因失误或意外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不仅只有人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才会造成交通事故,在地震、台风、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下也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按后果分类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罚款,并且扣留驾驶证六
      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罚款,并且扣留驾驶证六个月,这是《交通法》的规定。那相对于醉驾来说,处罚的力度就更加的严厉,那应该将何种行为界定为醉驾呢?对醉驾240修武县如何处罚呢?现在我们就来和您讲一讲。一、醉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


·驾驶车辆时转弯怎么会逆向行驶?
      转弯转到逆行车道扣几分城市道路逆行的,如果被拍到或查到,那就是扣3分,罚款200元,不是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二、相关法律知识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