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对交通事故中人身受到损害的人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具体区分轻微伤、轻伤、重伤等情况的。针对不同的情况,一方面是赔偿不同,另一方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吗?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至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百分之六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 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 庶跗关节脱位。 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肌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 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 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损伤。
  
  第三十六条 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 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 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 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 阴道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 损伤致孕妇难产流产。
  
  第四十三条 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 骨盆骨折。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 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Ⅱ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Ⅱ度2%以上(儿童1%以上);
  
  Ⅲ度0.1%以上。
  
  (二)头、手、会阴部Ⅱ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 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 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 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 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 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 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其实也是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中的规定作出的。而现实中对交通事故伤残进行鉴定的有专门的机构,若鉴定机构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只会导致作出的鉴定结果不被采纳,对当事人来讲也是不利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高空坠物走车损险可以吗?
      对于生活在高层小区的人们来说,遇到祸从天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车子停的靠近居民楼的话,可能被掉落的花盆等物品砸坏。对于这种意外事故,很多车主不知道如何处理,居民楼住户众多,一时也难以确定侵权方。那么,高空坠物走车损险可以吗?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高空坠物走车损险可以吗? ...


·8岁儿童车祸赔多少钱?
      8岁儿童车祸赔多少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 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发生剐蹭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的由肇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是可以的
      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是可以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 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


·交通伤残赔偿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交通伤残赔偿流程主要是什么?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


·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吗?
      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吗? 一、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当中的规定项目来进行一次性的医疗费用和具体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标准: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B...


·一、修车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修车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