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怎么报案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弃罪怎么报案呢?一、遗弃罪属于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毁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犯罪案件;故意伤害罪(轻伤),重婚罪,遗弃罪,妨害通信自有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4、5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遭到遗弃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对情节特别严重,受害人为弱势群体,受到严重伤害的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
  二、遗弃罪怎么报案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遗弃罪向在遗弃行为地公安机关报案,一般是遗弃人与被遗弃人共同生活的地方。
  关于遗弃罪怎么报案这个问题,涉及到管辖的问题,遗弃罪一般是由在遗弃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遗弃人与被遗弃人共同生活的地方。遗弃行为十分恶劣,必须得到严厉的惩罚,这也是它作为公诉案件的原因之一,如果您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回
      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回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判...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预备犯吗?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预备犯吗?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预备犯吗? 是有预备犯的;犯罪预备有两种类型: (一)、为犯罪准备工具。 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


·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有什么不同?
      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有什么不同?(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


·行贿4万元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4万元量刑标准是多少?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犯了强奸罪如何判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强奸属于一种性暴力犯罪,此时侵犯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权利与人身健康权。在很多国家,对强奸行为都是规定为犯罪的。但是不同国家对强奸罪的处罚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在我国犯了强奸罪如何判刑吧。 一、犯了强奸罪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文规定的逮捕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对人格权的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权,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无故限制其人身自由,及时是司法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也需要满足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文规定的逮捕的适用情形,否则,公民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 一、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适用情形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1条分三款...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八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单位犯罪很好解释,最通俗的说就是单位的犯罪。但是这个单位的范围很大,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如果没有这些主体就必然的无法构成单位犯罪。要知道无论哪种犯罪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学习一下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


·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由于我国公职人员的权力太大,且没有监管,导致滥用职权的行为频发,严重的将会构成滥用职权罪,那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滥用职权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