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 一、破产清算的特征
  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公平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和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个别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自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
  2.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破产清算则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前者的目的只为债的个别清偿,而后者则更强调清偿在债权人间的公平,解决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而发生的矛盾。
  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将终结其商事经营活动,并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且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此外,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
   二、强制清算的特征:
  (1) 申请人:债权人/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
  (2) 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中法院的职责并不仅是指定完清算组成员,而是监督整个清算程序、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案件才算审结。
  (3) 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
  清偿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不必然进入破产程序,即,如果公司清算中出现破产原因时,债权人能够基于意思自治自行协商通过债务清偿方案,则无必要当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从而提高了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
  (4) 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介绍,相信您都了解了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公司清算,具体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如果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那么就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清算。如果是涉及违法或者更严重,法院就会要求公司强制清算。
  
  
  


·清算组成员有哪些要求2023
      清算组成员有哪些要求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


·公司没钱支付清算费怎么处理?
      公司没钱支付清算费怎么处理? 一、公司没钱支付清算费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时没有钱支付清算费用的,是属于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


·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执行中止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执行中止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执行中止规定是什么?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由管理人接收债务的财产,而所有的保全和执行程序都会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一般来说,股票的持有者享有同其持有的股票数量比例相当的权益及其责任,这部分权益和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股权。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股票持有者即股东可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把自己的股东权益转移给他人,受让方即成为股东,自己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破产清...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所以有部分企业在这种竞争环境,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严重。一旦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难以为继的时候,公司就会出现停滞状态,经济资源就会浪费并且这样还会使得部分人民的利益受损。所以国家为了稳定经济的发展以...


·一、企业破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破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破产财产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


·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债权申报通知的时候,会相应指定债权申报期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进行债权申报。 如果超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并非不可以补充申报,但是补充申报的而产生...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