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管是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单位想要解除,除了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外,就是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进行解除。当然了,不同主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操作不一样,那这其中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非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若在不满足规定情形的时候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会构成违约,此时就需要实际的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最后守约的一方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若有必要的话,还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形是什么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


·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其中,签订合同是整个活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很多承包工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很多,比如说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建议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


·年最新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怎样的
      年最新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怎样的 最新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对监理的工作进行一个规定,工程监理是在建筑工程中榜样对整个工程监督管理的角色,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监理部门监督管理整个项目的运用以及施工进度,那么最新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哪些内容? 最新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


·工伤赔偿抚养对象包括哪些人
      工作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工作条件的原因导致受伤的也在存在的,这就是工伤。工伤受伤的人员一般都是青壮年,都是每个家庭的顶梁柱。这类的工伤赔偿也是比较复杂的,这类人群上有老下有小,对于工伤赔偿抚养对象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接下来,我们将带您去详细了解一下。 一、工伤赔偿抚养对象都包括哪...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一、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2、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在职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需要了解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在法律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内,职工提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才能顺利的实现,而且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是多少?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意外总是难以避免,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尽量减少劳动者的损失,在经济和生活上给予帮扶,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划分,各不相同,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是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七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