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防止在买房过程中遭受利益损害。那实践中当事人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2、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许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观经济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这些政策还将会继续加大力度。应该说利率还有一定的下浮空间,而税费的减免甚至补贴还有巨大的空间。最关键的房价估计还有5%-10%的下降空间。
  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显效需要6个月的周期,“双降”是始于去年9月中旬,所以到今年3-4月份效果才会明显。
   3、尽量考虑二手次新房
  二手房,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相比期房来要安全许多。在国家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从5年降至2年以后,这些次新房的优势明显体现出来。最近和裕兴等大的二手房中介公司老总聊过,他们透露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对市场的影响相当明显。这样的次新房既可以避免期房烂尾的危险,又有新房的品质,受捧是自然的。
   4、可以通过售楼部以外的其他渠道购买新房
  由于销售不利,开发商都在绞尽脑汁寻找各种销售渠道。除了二手房中介外,有的开发商还会通过媒体、银行、大企业等进行一些团购活动。这些渠道一般都可以比售楼部优惠许多,这也是目前这个尴尬情况下开发商“暗降”的主要方式。
   5、对于所谓内部价、关系价,提高警惕
  目前确实有许多团购价和内部价存在,但许多不法分子也在趁此机会招摇撞骗。所以您在希望通过这些渠道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还有就是注意价格,价格不可能低的太离谱,当心骗局。
   6、买二手房要敢于“砍价”
  既然推荐您买二手房,那就告诉您一些买二手房的技巧。看上一个区域后,先对这个区域的基本房价有个了解。在一家中介看上一套房子后,千万不要又找另外的中介看同一套房子。这样会使房东以为有很多人要买他的房子,这样讲不下价。看到中意的房子后,要敢于砍价,为了获得溢价收益,中介往往会把价格报的比较高,最好摆出一种有好几套房子可选择的态度,这样容易促使房东降价。
   7、投资性购房关注市中心区域的小户型
  小户型总价低,好出手。而且市场供应比较少,供求关系上占优势。但一定要注意地段。一般中心区域,及医院、学校、车站等流动人口多的区域的小户型会比较受捧。这些小户型可租可售,而且租金收益一般较高,投资价值比较大。
   8、注意区域性的投资价值机会
  虽然是弱市,但仍然有一些楼盘热销。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区域性的投资价值优势。比如道路建设、片区规划、大工程建设、教育医疗配套建设等都是区域性的投资机会。此类楼盘往往可以逆市而上。
   9、不看单价,看总价
  现在许多楼盘在销售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什么“赠送、按套内算”等宣传字眼都会让购房者犯迷糊。购房者不要被这些宣传手段所迷惑,明白自己的需求和预算,看房子的总价。那些单价的高低很多都只是算法而已。
   10、量力而行,不要透支
  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您一定要防范风险,不要透支购房。一旦发生意外,房子是很难出手的。要不然就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得不偿失。还是多预留些资金比较安全。
  房地产市场的水是很深的,相信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深知这点。而要想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在买房的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具体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离婚房产没过户该怎么办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个。在房产的处理上,通常拿到房产的一方会按照市价给另一方补偿。双方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后,就要办理房产的过户了。只有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才真正属于个人。那么离婚房产没过户该怎么办理?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一般毁约房产合同怎么赔偿
      一般毁约房产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合同约定来赔偿,如果约定有违约金,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一般以买房时的价格与毁约时的市场价格差价来确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


·商业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商业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一、房贷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1、一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 2、二限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 申请两限房时,请核对是否满足如下条件: 1、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1、擅自处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权处分的,但购房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如重庆,开始了试点工作。但这不并不排斥以后会开征房产税,因此当事人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进行房屋的继承,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不是占有了房屋就完了,若日后想要对该房屋作出处分的话,则还需要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那么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呢?我们马上为你作秀详细解答。 (一)遗产公证 遗产公证需父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