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节安排加班的怎么给工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比较多,而在这种时候一般用人单位是需要给员工放假的,但也有特殊情况会安排员工加班。此时就需要实际支付加班工资了,那么现实中过节安排加班的怎么给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过节安排加班的怎么给工资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
  关于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各执一词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为解决这类纠纷,有些地方还专门立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其实,根据《劳动法》第4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句话可以作为加班工资的原则性规定。一般应以职工当月的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规定: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故加班工资的计发应以劳动者每月的应发工资除以21.75天为基数进行计算,有些用人单位直接以最低工资标准除以21.75天为基数计发加班费是错误的,毕竟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月工资标准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辛苦地加班却只能以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加班工资,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在工资计发时使用双重标准明显违法。
  此时若非特殊情况,则员工是有拒绝的权利的。但如果听从单位的安排加班的话,则此时就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而要是单位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的话,则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即使是双方签订自愿放弃...


·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吗?
      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吗? 参与劳动仲裁是律师的一项业务范围。是否聘请律师,取决你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你的经济条件。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点击下方【本地律师费查询系统】提交信息,快速了解本地律师收费标准! 二、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 1.一般是按...


·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吗? 一、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


·在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模式的,每一种模式的优缺
      在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模式的,每一种模式的优缺点以及注意事项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呢?每一种模式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1、平行承发包模式 平行承发包是指项目业...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建筑工程签订合同代表着是合作共赢,但是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处理不善,只能走法律程序,发生法律官司,提起法律诉讼。在法律上,对于诉讼的管辖有着明确的规定,明确不同诉讼的诉讼地点。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的有关知识。...


·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同时它也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就会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双方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以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拖工资怎么办?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拖工资怎么办?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用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去直接申请支付令
      按照过去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带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些规定诚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制定的,但是,作为一个劳动者,往往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官司而...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是需要一个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那么因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性质。 1、建设工程保修金...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由于工资往往是人们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一方怕另一方没有财产执行,往往会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工资进行财产保全,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写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问题。下面我们介绍了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供您阅读。 一、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工...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实践中,可以是自然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也可以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