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常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需亲属或护工护理得的,由赔偿义务人对该费用进行的赔偿。为了解决护理费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具体如下: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超过一人的,要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但最高不超过3人,擅自多用护理人员的费用受害人自理。
  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护理费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此外,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10年。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交五险一金需要开户钱吗
      新公司在办理五险一金的时,如果有银行账户则不需要重新开户,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时一般是在地税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填报...


·没签合同就交定金定金能退吗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有些不能退。根据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发生工伤后,企业会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好确定赔偿标准。有些职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是他们又不想失去工作机会,要求企业保留其劳动关系。那么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九级伤残...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萍乡交通违章处理地点有哪些?
      萍乡交通违章处理地点有哪些?萍乡交通违章处理地点一般是车管所和交警队,处理所需资料如下: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 可以进行鉴定出来,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赔偿。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一、律师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收费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


·一、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死亡法院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死亡法院怎么判刑?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死亡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


·一、交通事故是谁判罚赔偿?
      一、交通事故是谁判罚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