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申请者破产资格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清算申请者破产资格 一、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二、破产申请的形式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三、破产申请的几个关键词
   (一)先来看看法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债权人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三)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四)清算责任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属于清算法人,即为清算目的而存在的法人,企业法人解散是指企业因发生章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除破产以外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进入待清算状态或者实施清算的过程。此时其法人人格在法律上视为存续。但其营业资格已经丧失。此时,如果企业存在资不抵债的事实,则应当适用破产清算程序清理债务。破产法第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所谓“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依照相关的法律确定。例如,在公司清算的场合,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以及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织的清算组。在合伙企业的场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6条的规定,包括全体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的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以及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
  破产法第7条第3款的规定是关于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在破产法的一项特别申请义务。其特点是:第一,清算义务人无权选择不提出破产申请,也不得故意拖延申请。第二,在提出破产申请时,破产清算程序是唯一选择,其不得选择重整或和解的程序。第三,清算义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于受理时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义务人违反此项义务不及时申请,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
  如同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一样,由于破产事件已经进入司法权的控制范围,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要受制于司法机关的决定。因此,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的请求,有权审查其处分权利的正当性,及考虑其撤回行为是否存在恶意的权利滥用,是否有害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并最终以裁定的形式决定是否准许其撤回其申请。
  由上可以,企业的破产涉及的内容是很多的,并不是所有的资不抵债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破产,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要求的,提出应破产清算申请者更该懂得企业破产的相关要求及内容,如有更多企业破产申请和清算的咨询,不妨请教律师的律师。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申请破产,公司破产的问题有很多,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公司破产?其中关于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公司破产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指的...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公司因为经济周转不开可能会宣布破产。作为一个企业经营者,就应当了解企业在宣告破产而带来的一些法律后果。当然公司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学习一下,毕竟将来可能会成为公司法人,那么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您一起来阅读了内容。 一、破...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借资产重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为由将原单位全部资产和资金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使原单位名存实亡,还有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之名将原公司划分为若干小公司,债权债务、经营管理与原来的母公司完全分立,使原公司成为“空壳”等现象。这些行为就属于破产逃债,即债务人不...


·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


·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销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


·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
      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大中小型企业相继成立,同时也有许多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破产,企业破产是要进行清算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事项,比如,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破产清算要补...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资不抵债且不能改变这一现状时,就有申请破产的必要。因为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公司所欠的债务会越来越多,长此下去最后公司的所有者将无法实现公司的价值。一般来说,破产清算几年才能完成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产清算的期...


·如何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一、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律成立清算组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法院任命,不需要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二、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了结公司的现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具体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概念是什么? 1、破产清算的概念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