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一、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栏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2、申请目的:
  一般表述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除能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八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请予准许依法宣告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3、事由和理由:
  如系债务人申请破产,一般应写明:
  (1)债权发生的事实,包括债权的产生、数额、履行期限、有无担保等事宜;
  (2)该笔债权已到履行期,债务人到期而未履行的情况;
  (3)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依据。
   二、破产清算的步骤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由此可见,公司股东是有权提出破产清算的,在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中,要重点写清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请求破产清算的主张及有关事实与理由。如果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清算组会在15天内入驻公司,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清算结束后的财产,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分配。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再通知、公告债权人,并且进行债权申报和登记,然后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最后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一、二者概念不同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有的面临破产,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有的面临破产,有的公司为了减缓一部分的压力有时会裁员。此时,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公司裁掉的员工会获得公司相应的补偿,那么您是否知道公司裁员补偿的预算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司裁员补偿的预算时怎样的 裁员属于劳...


·妨害清算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清算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对于妨害清算罪的客体,一般都认为它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也有人认为除此之外,它同时还侵犯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妨害清算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它既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清算制度,又侵犯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


·公司注销清算组至少几人
      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几人。《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


·宣布破产要哪些条件2023
      宣布破产要哪些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


·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是市场经济在竞争环境下出现的社会现象,不可避免,只能将损失降到最小。在法律的监督下,强制清算债务人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部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制度就是其中的破产程序,二者在实践中运用的也比较多,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它们,我们...


·破产清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意难做可以说是近几年在商事活动中最常听见的一句话,一家公司既然有生即成立,也可能就会不幸地遭遇死亡即破产。但是,破产并不是只有宣告破产这一件事这么简单,仍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其中就包括职工的安排。那么,破产清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破产清算解除...


·企业破产清算中主要财务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中主要财务问题 一、企业破产清算中主要财务问题 (一)清算费用的预提、支付没有量化规定。 破产费用是指在企业宣告破产之后,清算组为了管理、处理破产财产而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关于破产财产费用的开支标准应占破产财产的比例,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依据,容易...


·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异同有哪些
      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异同有哪些当今社会竞争非常的激烈,很多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就很有可能会面临着重整或破产,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重整和破产不是同一个意思吗,如果不是,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异同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作出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重整与破产相同点 1、程序目的相同。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