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不仅包括了受害的一方,还有肇事的一方。当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不仅包括了受害的一方,还有肇事的一方。当事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事故的处理态度不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但在享有的权利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到底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公安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处理事故中,事故当事人的权利包括: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同时,交通警察还应具有处理事故的相应资质。
  2、有权申请工作人员回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和有误之处有权要求更正。当事人应当认真对照现场情况看现场图,如有证据证明现场图中有误时,有权要求更正图中的错误,因为现场图是现场状况的忠实记录,是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当事人认为现场图无误时,有在现场图上签字的义务,这表明当事人对现场图所示现场状况的认可。
  4、对检验、鉴定不服的,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5、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6、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有申诉和申请复议的权利。
  7、事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二、处理交通事故需注意什么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长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
  3、在交警调解时,不要轻易签定比法定数额低很多的调解书。一旦肇事者不支付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起诉时就只能按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索赔,不能再按法定数额要求。
  4、若在诉讼中,依法赔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愿赔偿或事故车辆的价值不足以支付,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财产保全。
  在实际处理事故的时候可以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在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也需要小心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而要是有人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这样的行为也是不被法律所容忍的,此时需要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诈骗1万罚金交多少坐牢吧吗?
      诈骗1万罚金交多少坐牢吗?诈骗1万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


·醉驾如何可以免以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以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


·一、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怎么定损?
      一、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怎么定损?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由保险公司完成,车辆定损需提供的材料:全责方需提供保险单、驾驶证、行车证等。所有车辆事故案件定损时,必须先核对保险单、驾驶证、行车证是否有效,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包括责任证明、现场查勘单证等)。收集齐全所需的单证拍照,相片必须要清晰、正...


·每年国家在交通道路法规上
      每年国家在交通道路法规上,对于酒驾甚至醉驾的行为,都有一定的处罚规定,那么对于今年来说,如果酒精浓度在150,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酒精浓度超过150,这种行为应该属于醉驾的情况,具体看下文。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在我国,房屋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我国很早就提出了房产税这个概念,其征收对象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具体计税办法上面,有从价征收和从相征收两种。关于房产税,我国已经在一些城市展开试点,那么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价一直处于只增不跌的状况,但是中国人多观念是必须有房,所以对于很多资金并不充足的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或许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二手房交易也有一定步骤和程序。我们在本文中为各位介绍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经过哪些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要哪些证件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


·一、交通事故有啥办法避免误工费赔偿?
      一、交通事故有啥办法避免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


·非机动车牌照遗失怎么补办
      非机动车牌照遗失怎么补办 在我国机动车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同样非机动车的管理也是越来越严格规范。对非机动车也安装了拍照,但是非机动车牌照遗失的也不在少数。拍照遗失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补办拍照,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补办牌照。 一、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按照工伤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误工费赔偿额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误工费赔偿额怎么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