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遗弃罪,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是遗弃罪,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一、是否构成遗弃
  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二、原因:
  根据以下4种情况可以看出,拒绝给抚养费和遗弃罪不是同一个概念,拒绝抚养可以起诉要求承担,遗弃罪是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虐待和伤害。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3、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4、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三、遗弃罪的定义:
  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不少人认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虽然遗弃罪中可能存在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将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就认定为遗弃罪,而且如果在一定的条件下不支付抚养费,是不会构成任何的罪行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


·离婚的现象比较多见
      离婚的现象比较多见,这就意味着,可能双方要是有对孩子有抚养权,可能还会有抚养费的发生,那么如果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根据相关的婚姻法规定,如果一方没有履行相应的抚养费的权利,那么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阅读。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负有义务一方应当按...


·离婚协议公证单方公证可以吗
      夫妻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大多数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而且还会去进行离婚协议公证,使离婚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公证单方公证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公证单方公证可以吗 离婚协议公证必须双方到场,不能单方公证。 二、...


·应该要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应该要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认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1、有配偶者重婚:(1)法律重婚: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都构成重婚;(2)事实重婚: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 ...


·男孩女孩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
      男孩女孩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


·彩礼返还的数额是多少,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


·一、离婚后没有争取抚养权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没有争取抚养权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不给孩子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我们您对于离婚的关注度依然是非常的高。因为我们您肯定都会结婚,离婚和结婚是正好相反的。离婚之后对有孩子的要给与抚养费想必您都了解,但是如果离婚时没收入的一方如何付给抚养费呢?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抚养费的数额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


·在我们周边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我们周边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那么如果因为未婚同居,并没有领结婚证而生育的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那么我们今天给您一起来讨论一下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是否合法?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的,具体看下文。没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


·一、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现金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一人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