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
  
  您都应该知道,那是我国的城乡居民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取得享有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农村,一个家庭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合同是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者就特别指定地块我记得使用权进行出让所达成的书面协议,那么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
  
  地使用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个是对物权的确认,我国采用登记主义,也就是说土地等需要以登记为准,变更登记后才是物权转移。
  
  土地出让合同这是债权,债权人享有要求土地过户登记的权利,如果未如期履约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但不能当然的获得土地,因为物权对抗债权。
  
  三、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的关系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持土地批件、出让合同(如果是转让来的还要持转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票据、法人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土地申报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因此,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可以按合同的土地用途,缴交出让金等费用,办理相应用地性质土地证。
  
  如果要改变用途,需先补签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再持上述证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已办理过土地使用证,还要将原证一并提供再申请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
  
  另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土地证和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土地证上的面积为准,可以到相关部门将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改成与土地证上一致。
  
  四、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
  
  土地使用合同是可以补办的。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补办流程: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合同的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是可以补办的。如果土地使用合同不慎丢失,我们向当地所在的乡镇土地管理所的管理人员提交不办土地使用合同的申请,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进行核实,在确认核实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的情况,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土地管理所前去补办。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一、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无效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会有什么后果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会有什么后果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如果是在离婚前转的,没有证明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是不会被追究的。如果是离婚后转的,那么前妻是可以要求你归还的,并且还可以提起诉讼。而且离婚时妻子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十五万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至于补偿需要依据。在哺...


·河南开封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土地补偿的费用每一个地方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很多人对河南开封的征地补偿并不清楚,其实征地的补偿和安置一般是根据当地的产值来计算的,当然还要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的,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规。一、河南开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 一、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政府在大量的征地办拆迁,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其实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么做也是为了让我国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但是许多地方征地拆迁活动都无法正常运行,大都因为补偿不到位,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一、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 1、在国土局官网上查询 2、在当地农业局查询 二、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征地拆迁无小事,这是每个城市政府都十分重视的事情。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事件屡见不鲜,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威胁。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只有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在国内土地的使用权购买一般价格都非常高,所以很多人会选择采用租用土地的方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但其实对于租用土地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出租土地属于什么层面,那对于我们来说出租的土地...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征地补偿一向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国家要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应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项目等问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了解一些国家征地补偿规定十分重要。下面我们整理了征地补偿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给...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