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在生活中和工作上和他人取得联系,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当前也有许多人用微信来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在网络生活中我们需要去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如果遇到微信诽谤取证的话我们要怎么做呢?
  
   微信诽谤取证
  发到微信朋友圈上的视听资料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如果这些视听资料中有诽谤他人的情况,只要把这些视听资料保存好,下载打印出来都是可以的。
  如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是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下面是证据和、诽谤罪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该司法解释子2013年9月10日起实施。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网络诽谤的情况在现阶段非常常见,因为很多人认为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诽谤的话他人是无法得知自身的发布情况的,殊不知现在网络发达的同时,监管也是非常到位的,通过网络的IP地址相关部门就可以知道地方的地址,能够知道对方的个人信息。
  
  
  


·交通事故不做司法鉴定可以吗?
      交通事故是导致人们发生意外伤害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双方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应该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处理。一般来说,发生人身伤害的话,当事人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伤残等级。可有些人嫌麻烦,于是私下协商处理了,没有做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不做司法鉴定可以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一、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


·车祸致人死亡有哪些刑事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有哪些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首先由就医的患者支付,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的赔偿,依据实际的支出而定,职工可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


·小编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
      我们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从而才引发了事故,造成了人员、财产的损害。而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那肯定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到底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答案吧。 一、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 首先,你要先确定是...


·一、小孩出交通事故家长有责任吗?
      一、小孩出交通事故家长有责任吗? 新的交通法规定,不管司机有没有过错,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当然作为小孩的监护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一定要争取有利的责任划分,切忌盲目认责。小孩如果是闯红灯或者在无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横穿马路,其父母有监护义务,监护...


·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拥有汽车的人越来越多。在日常开车的过程中,由于有些司机的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发生事故时应该怎么办?如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一定要冷静,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您可以参考下文。 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


·在我国缓刑期间可以坐火车吗
      一、在我国缓刑期间可以坐火车吗 可以肯定的是缓刑考验期间是可以外出坐火车的,但是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而言有关缓刑考验期间工作生活问题的规定主要为(1)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应当在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 (2)缓刑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