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注意事项:
  (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确。第一,是否约定利息。譬如说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再譬如,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二,利率问题。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普遍认为的上36%下24%。
  (2)还款期限:《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生效
  (1)自然人之间: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非自然人之间: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数据,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而引起借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款合同瑕疵。所以签署借款合同或就借款合同产生争议时,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为好。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诉讼时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债务人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或者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是诉讼时效期,如果这三年内没有进行主张,就失效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


·遇到上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上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上司欠钱不还可以直接向对方主张希望其履行债权偿还责任,依旧欠钱不还不见面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收集一下三方面的证据: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比如借条、关于借钱的短信或邮件往来、证人证言等。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三年诉讼时效,形式上,...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中,总是会出现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情况,此时并不是没有还债能力,而是有能力却不想还债。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肯定是不能容忍的。那么此时就债权人来讲,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现实生活中债务人...


·大学生欠网贷3万怎么办
      大学生欠网贷3万怎么办随着科技的发达与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也逐步浮现出来。比如说在现在的大学生时代中,很多人认为上了大学就可以不用好好学习了,每天都吃喝玩乐,生活费不够,很多人还去借网贷。那么大学生欠网贷3万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网贷不还涉及诈骗 一...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


·欠款单范本怎么写
      欠款单范本怎么写 欠款单范本怎么写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_(事实经过)。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偿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一、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1.严格说来,提前还款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得到债权人的许可。 2.《民法典...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都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