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概念是什么?
  1、破产清算的概念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破产重整的概念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二、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
  2、二者过程的区别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个利害关系人等均参与重整程序的进行。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核减或增加注册资本,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债券,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重整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司之事业,而不限于公司本身,故必要时还可采取解散原有公司,设立第二公司,或公司分立、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方法。
  3、二者的目的不同
  破产清算的目的是使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公平受偿,使破产企业归于消灭。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使企业摆脱财务危机,重新获得营运能力。
  由此可见,企业经过破产清算后,就失去了独立法人地位,接下来就要依法注销。而破产重整则不同,通过重整,剔除掉企业不良资产,企业还可以继续经营。这是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之一,也是最主要的区别。另外,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在过程和目的上也是不同的。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


·破产财产清算后转让的程序要求
      破产财产清算后转让的程序要求企业在无法维系生产运作、无法偿还债务等情况下申请破产,并正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开始审查,由法院宣布破产后再成立的清算组接管。而破产财产清算后转让则是清算组在接管破产公司后,为分配破产财产执行的方案之一。那么怎样标准符合申请破产?在下文中将为您进...


·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有关系吗一、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有关系吗首先要区分一下注册资本和公司财产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财产是包括注册资本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累计的所有财产的总和。破产清算时,清算的是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因此,不管是注册资本为一元的...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只有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前者为后者的必要条件。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一、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可以吗? (一) 资不抵债的内容 资不抵债指...


·个人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
      个人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一、个人公司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一、定义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


·破产债权异议书格式怎么写才可以?
      关于债权人对破产债权异议申请书的写法是:(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破产或者是解散时,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核对,对于企业解散的情形,可以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后,偿还债务,至于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则需要由法院指定的人组成清算组,在资产核对后,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


·公司的人格否定
      

公司人格否定[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在广义上是指对公司人格的彻底剥夺,从狭义上仅是指于特定法律关系中予以否认公司人格。而后者在英美国家又通俗地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eveil]。有的学者认为公司...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 (1)往来账款; (2)存货; (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4)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