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为人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行为人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二、无证驾驶的情形都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此时需要看撞车的情况严不严重,要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则在交通行政处罚之外,肇事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还会受到刑事方面的处罚。这种情况下,最高可以对驾驶者处15年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很突然,是您无法预测的,不合理的处理可能导致后果更加的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为了避免上述的情况,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


·已到退休年龄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已到退休年龄出车祸有误工费吗?如果当事人还在工作的话,即便到了退休的年龄,也可以依法向保险公司提出误工费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有: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


·酒驾多久不交罚款被自动注销
      酒驾违章扣十二分,驾驶人在一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不处理会注销驾驶证。酒驾罚款不交的,超过15天以后开始计算千分之三每天的滞纳金,直到滞纳金达到本金,就是罚款翻倍,并且不交罚款以后都不能办理与车管驾管有关的业务,包括换证、增驾、车辆上牌等。如果有能力交却不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公司法上市关联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上市关联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一些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复杂,一些大股东违规操作,进行关联交易,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对此,我国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明文禁止开展关联交易。那么公司法上市关联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吊销驾照几年能重新获取?
       社会上存在的载人盈利的行业就是依靠运营车辆作为基本的工具的,但是如果运营车辆的司机也喝酒开车肯定会对所载的人造成很大的威胁,所以醉酒驾驶的司机肯定会被吊销了相关的驾驶证,而且在十年之内不能获取驾照以及再以后不能继续从事这个行业了。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具体的施行方式。那么它的具体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法律依据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已成为我国居民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正因为如此,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断增加,本文主要要探讨介绍的问题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诉讼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 不用,也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律师可以请也可以不请,请律师是要付费的,...


·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咋计算?
       一、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九、房屋质量导...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赔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赔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