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通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虽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但在实际行使这样权利的时候,也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的,而不能随意的就辞职,不顾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我们发现,有时候单位以员工没有提前通知为由,而要求员工赔偿损失。那员工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通知单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员工辞职时如何结算工资
  1、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2、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3、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4、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 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综上,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中对员工辞职的通知是做出了规定的。在试用期的员工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辞职,而要是在转正之后则需要提前30日进行通知才行。否则因为没有及时提前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对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只有在《劳动合同法》中才有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


·在企业进行解雇员工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赔付的问题,我们在进
      在企业进行解雇员工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赔付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政策标准来进行确定赔偿的多少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雇赔偿的政策有哪些呢?最新的法律法规包括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解雇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1、新劳动...


·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的按照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是多久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申请。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劳动关...


·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良好的管理合同,才能
      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良好的管理合同,才能发挥合同的最大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不例外,我国还出法了关于它的司法解释。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司法解释都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1. 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现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有多因素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的结果。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违法质量。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突出,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有所抬头。针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越打越多的不正常现象,...


·员工因疫情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员工因疫情隔离期间算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可以停缴吗?
      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可以停缴吗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依法请病假,是有医疗期时间规定的,超过医疗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按病假工资支付。旷工,先按法定流程解除劳动关系再停缴社保。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


·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有补偿吗 一、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