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国家或者组织在征收土地之前,在对该区域土地上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业主或者老板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之后,给予其合适的现金或者产权补偿。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都不尽相同。那么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一) 实施单位应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
  
  被征收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照本办法给予补偿。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依法享有“一户一宅”合法权益,但权证不齐全的,由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房屋建设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二)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
  
  被征收人原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2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只支付原房补偿款。
  
  (三) 被征收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征收补偿款低于供应该项目最小户型征收安置房总价的,实施单位按照以安置价格测算的供应该项目的最小户型征收安置房总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四) 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建设的,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两部分组成。征(用)地单位在此基础上,应当缴纳征收补偿款总额的25%作为公用设施配套费,由所在镇(街道)包干使用,专项用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统一建设的新宅基地使用农用地的,征(用)地单位还应支付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等有关费用。
  
  统一建设的新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由镇(街道)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宅基地用地手续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五) 涉及非住宅房屋的,对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产权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1、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两部分组成。对拆除非住宅房屋后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的补偿,由估价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非住宅房屋中的营业用房由实施单位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2%的设施搬迁费用,不超过征收补偿款8%的停业补偿费用;非营业用房由实施单位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8%的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费用,不超过征收补偿5%的停业补偿费用。非营业用房中非营利性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按照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1.5倍计算;上述单位确需复建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据城乡规划建设。
  
  3、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的,实施单位仅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承租人因停业、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造成的损失,按照出租协议约定处理;双方未约定的,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六) 征收补偿款中原房补偿款、装饰装潢的补偿费用由我区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按照《高淳区房屋征收评估技术导则》规定的标准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区位补偿款的标准由实施单位根据安置房房源的区位确定,并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中的购房补偿款标准,按照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的80%确定。
  
  (七) 涉及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的,被征收人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宅基地的,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为其他用途的,按照非住宅房屋进行补偿。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之前,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证载用途为宅基地的,其营业用途的补偿由区政府制定具体的标准,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之后,不给予营业用途的补偿。
  
  (八)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统一建设的,实施单位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家费、过渡费及原房电话、空调、有线电视等设备拆移补偿费、拆除管道煤气补助费和电增容工料费等费用;被征收人的原房有装修的,实施单位应支付装修补偿费。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提前搬迁的,实施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有关内容,当高淳集体土地房屋被国家或者组织征收时,您可以参考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合理的收取拆迁补偿。这里要注意的是,房屋拆迁时,承租人是没有补偿的,补偿按照出租协议由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所以您签出租协议时也要注意该方面的内容。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村委会是有权截留土地补偿款的,但是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来确定截留数额,否则属于不合法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议,如果村委会不同意召开村民会议的,村民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  村委...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一、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土地共有...


·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一直以来,土地问题都是事关民生的大问题。征地拆迁补偿时,对于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应该具备哪些法律知识,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损害。 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补偿...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应给予被征收人员一定的补偿,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走在前列的城市,它的征地补偿标准想必受到了许多人的关心。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供您参考,但需要您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征地项目和不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也...


·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
      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国家近几年在不断的发展城乡来减小城乡差距,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国家在努力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说明,那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征地1...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还有很多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和法律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办理土地使用证,为了能够保障自身的利益和土地的合法性。但是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农村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流程。那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呢? 办理宅基...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一、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


·在跟随国家政策这一点上,各地“随波逐流”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醉
      在跟随国家政策这一点上,各地“随波逐流”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醉驾处罚的方面,各地更是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对醉驾的司机予以严重的处罚。陕西省政府也对醉驾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陕西省醉驾规定了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陕西省醉驾规定了什么? 陕西公检法联合发布醉驾刑事案件的实施细...


·丰顺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丰顺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丰顺县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广东是我国南方较早发展的省份,随着广东城市的不断扩张,对土地的使用量也有了新的要求,政府需要征收土地用于城市发展。丰顺县位于城乡发展的交界地,成为第一批征地县区,政府在征收丰顺县的土地时,需要根据国家政策给予被征地者相应的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