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公民在平时的生活中更加需要身份证明。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开具身份证明,我国法律有规定,身份证明需要到专门的机构才能开具,我国的身份证明类别很多,那么我国内地身份证明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一个或一组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的、政企的、华侨的、各机构的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权限的有效证件。
  
  即使是同一民事主体,在不同场合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也不完全相同。例如,一个人作为中国公民,只需要提供公安局制发的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但如果这个人要作为小区业主参与物业活动,则除了居民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其他证明其合法拥有房屋产权的证件作为业主身份证明。
  
  二、中国内地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明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军人身份证明
  
  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机构身份证明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业主身份证明
  
  下列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
  
  (二)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五)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六)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
  
  符合前款规定的主体,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业主身份证明。
  
  其中包含了居民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明、机构身份证明和业主身份证明等,这些主要都涉及到公民平时在社会中所具备的身份,也是一些法律关系中应当具备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相关单位开具了这些证明人们才能继续下一步的法律活动。
  
  


·屈家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屈家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屈家岭是湖北省荆门市下面一个管理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当地不少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了。被征地农民,会得到一笔来自财政的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等。各个地方都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补偿标准。那么屈家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结合...


·陕西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年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怎么办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土地承包合同是民事合同吗?
      土地承包合同是民事合同吗? 土地承包合同是民事合同 只要是合同,就涉及到双方或多方关系或权利义务。因此这涉及民事问题是属于民事合同的。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一、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耕地是不能继承的。在农村,农民对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任何人都不能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之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之效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之效力 当前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何种登记的模式还仍存在争议,但作为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具有二元性质: (1)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行政管理登记; (2)其他承包方式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


·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仅作参考):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0元;树龄6年-40年以内(含40年)450元/株;树龄在40年以...


·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
      我国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有详细的管辖制度,房产作为不动产的一种,适用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房产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对法院判决不服时应向哪个法院上诉,发生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房产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房产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


·韶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久
       一、韶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


·土地证没有名字有继承权吗
      土地证没有名字有继承权吗 一、土地证没有名字有继承权吗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


·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大量的发展,都在开始征地、拆迁就是为了能更好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那么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就是要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来进行补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蒙城县2017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皖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