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一、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
   (二)债务问题
  1、告知义务的设定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确定的。《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这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2、由目标公司而不是转让人来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相对应的是目标公司,即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是它与债权人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样基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考虑,应该由债务人来告知债权人。虽然债务人的变更是由转让人引起的,但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所以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这一告知义务。
  3、目标公司只需告知而无需经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点是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完全不同的。主要是出于对保护股东的考虑。如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几乎是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途径,如果还死搬硬套地适用《合同法》原理,万一债权人不同意,就彻底阻碍了股东的退路。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果引起了债权人的不安,债权人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新的情况,准备新的应对方案。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必然涉及到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目的就是确保债权债务能够按时履行,债权债务的关系简单的说,继续享有债的权利,继续履行债的义务,确保股权的转让顺利,确保股权转让后的利益不受损。对股东负责,对企业负责。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


·三方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三方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是资金周转不济,面临破产或重组的情况。如果转让债权就要签订债权债务协议,那么为了安全起见,债权债务人会签订一份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书,那么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三方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希望对您有用。 三方...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借贷关系中,很多人为避免麻烦,一般都不会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而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但是在借条的书写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一些事项的。那到底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借条的...


·企业在商帐追收的预防
      企业在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方的...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得相关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在外借钱的情形,如果夫妻双方一旦面临离婚,那么在外借的钱也要夫妻双方来进行偿还,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的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


·遇到欠钱不还老是推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老是推的人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老是推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用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当时写欠条时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以找担保人或保证人。 2、找熟识的朋友协商处理。 3、强制执行认证,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一、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一、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债权人死亡的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做原告,因为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2023公司债券发行费率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费率是多少公司债券发行其实就是上市公司在合适的时机,用适合本公司的方式发行公司的证券,您通过购买公司的证券进而获得公司利润的一种做法。说白了,债券就是属于公司债务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融资的方式。不过各企业在发行债券的。同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公司债券发行...


·公司向公司股东贷款合法吗?
      公司向公司股东贷款合法吗?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现今逃税罚款标准是什么
      现今逃税罚款标准是根据《刑法》1、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