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石家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每年,石家庄市都有大量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办理离婚的时候,除了分割财产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争夺子女抚养权。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每月承担一笔抚养费,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抚养费的标准各地会根据经济情况制定,那么石家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文件和您谈一谈。一、石家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像石家庄的话,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目前石家庄抚养费标准是按照月工资的20%到30%,具体金额还得看个人工资情况。当然,如果收入比较多的话,也可以多支付一些,这个上限并没硬性规定。子女抚养费应该按月支付,对于不履行义务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等。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但不可避免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背叛其中一方发生婚外情。婚外情离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双方进行协商.1、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是否还有感情来进行判断,如果法院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离,如果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就...


·离婚怎么能保住财产安全?
       离婚怎么能保住财产安全?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


·在微信中聊天、发红包以及转账都是大家热衷的,但是有人就在这个
      在微信中聊天、发红包以及转账都是您热衷的,但是有人就在这个过程中上当的人也不在少数。被骗的金额有多有人,但微信被骗800有必要报警么,报警也是可以的,警察也会受理的,但是处理微信被骗案的难度是比较大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微信被骗怎么办。 一、微信被骗800有必要报警么 ...


·一、重婚罪要有证据才立案吗?
      一、重婚罪要有证据才立案吗? 必须要有证据才能进行立案; 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 (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


·婚外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外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 可以变更,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起诉。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变更。...


·一、协商抚养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一、协商抚养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


·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是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注意什么,比如说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以及注意的事项。 ...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1、法律对开多少次庭,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对案件审结的期限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