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这个社会有很多攀金的少女奉子成婚,闪婚的年代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虽然现在法律允许离婚,但是离婚也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定要解决,那么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下面就我们进行简单的解答。
  一、婚姻双方考虑离婚,先离婚在争抚养权可以吗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从这一条可看出婚姻双方如有离婚意愿,需同时处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合理分割问题。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可以先离婚后要抚养权的。2、离婚后正常情况下不可变更抚养权,除非是抚养方不再具备抚养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虽然在先前离婚中不可以实现先离婚后要抚养权,但是可以后期变更。这个变更是具有条件限制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离婚时法院将子女判给对方,后来状况发生变化,想自己抚养子女,这在法律上称为抚养权的变更。抚养权变更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上述《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该《具体意见》的16条还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从信中可知你女儿今年有11岁了,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现在又有抚养能力,因此你不仅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且法院根据上述第16条第3项规定也会判决支持你的。我们给出的答案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对抚养权归属问题不满意的话,只要满足法律变更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去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时就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的问题,通过诉讼离婚后,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另外一方需要向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有人并不想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一、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 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


·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即便是双方离婚了,也应该照顾好子女。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关于抚养费,也有一定的标准作为参考。那么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总结。 一、离婚协议关于子女...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履行国家职权时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伤害,国家依法进行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首先行政赔偿主要是区别于刑事责任以外的赔偿方式,大致包括行政拘留、过度执法、财产冻结、资金处罚等非刑事责任的事项。刑事赔偿相对...


·刑事拘留怎么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怎么通知家属?刑事拘留一般是通过信件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


·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要满足
      如果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相较协议离婚的要求更严,首先就必须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那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要满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定义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


·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