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4、对责任免除中的地震进行了扩展解释——“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5、增加了机动车“本身质量缺陷”的责任免除;
  6、明确了标的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7、保险责任去掉了“海啸”。
  8、除外责任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9、利用被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改为修订为“犯罪活动”
  10、三者险除外责任中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改为“被保险人、被保险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11、盗抢险中“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 改为“删除《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绝对免赔率;
   二、商业车险的作用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所以给汽车投保商业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投保商业险可以防范行车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
  据了解,商业车险包括主险 附加险,常见的险种是: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等。各个险种“各司其职”,都有自己单独的保障范围。商业车险内容较多,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商业险种。
  同时增加和去掉了一些保险责任,对原有条款中的一些事项作了解释,使新版条款更为清晰易懂,更好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家在不断地完善商业车险,商业车险也由于它强大的保险范围而越来越受到车主的欢迎。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


·公司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公司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


·车子在生活当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出行必备工具,现在的小车
      车子在生活当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出行必备工具,现在的小车可以说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但是如果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前提下,是不可以上路的。如果醉驾的话,一般情况下都会吊销司机的驾驶证,这样的话对司机以后开车各方面肯定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司机醉驾驾照怎么办? 一、在...


·诉前财产保全营运车辆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营运车辆可以吗?营运出租车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


·一、两死一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两死一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两死一伤交通事故的判刑大概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那么一定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当中规定,严禁司机酒驾醉驾,并且目前醉驾已经属于刑事侦办案件了。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1、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及时撤离现场,或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仅对赔偿有争议。 ...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二、相关规定 ...


·一、哪种交通事故不认定为工伤?
      一、哪种交通事故不认定为工伤?因为犯罪或者是违反相关的专管理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机关是公安机关,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由公安机关的治安处...


·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
      随着车辆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代步工具,道路上的交通车辆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但交通事故的处理却成为了一大难题,小型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凡在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