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最高“优惠”相当于基准保费打3.9折,最高“惩罚”相当于基准保费的3.97倍。
  【重要信息点提取】
  受益情况:
  1、连续3年未理赔的车主,保费打6折;
  2、上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保费打9折;
  受损情况:
  1、上年理赔5次及以上的车主,保费将翻番;
  2、闯红灯3次,保费上浮5%;
  3、闯红灯4次,有酒驾记录一次,保费将上浮10%;
  4、出现醉驾、毒驾的,保费上浮30%。
  如果闯红灯 超速 醉驾 毒驾……那你就等着下次投保多掏钱吧!
  【计算公式】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计算公式:商车险费保=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记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
  以基准保费3000元为例,如果该车辆3年未发生理赔(系数0.6),上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系数0.9),且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给予0.85的优惠的话,费率调整系数可以达到0.6×0.9×0.85×0.85=0.39,即保费为3000×0.39=1170元。
  如果该车辆上年度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系数2.0);交通违法情况严重(最高系数设定为1.5);且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给予1.15的话,该车主的费率调整系数则为:2×1.5×1.15×1.15=3.97,对应保费为3000×3.97=11910元。仅一年商业车险保费就高达1万多。
  二、车险费率改革后15项被减少的免责事项
  1、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 ?
  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3、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4、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
  5、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
  6、诉讼费、仲裁费
  7、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8、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造成的损失
  9、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10、车门没有完全闭合
  11、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12、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13、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14、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15、赁机动车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新版条款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体现了人性化原则,将大幅减少车险理赔纠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使广大消费者实实在在获益。
  车主在上一年的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次年的商业车险可以打折,如果连续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则可以获得更大折扣。这次的改革目的在于提高车主的行车安全意识,而新出的规定也将争议较大的内容进行删减,使车主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在我国营运车辆发生事故误工费咋办?
      在我国营运车辆发生事故误工费咋办? 通事故中营运车的司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停运费,顾名...


·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面。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 受诉法院所...


·交通事故应当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应当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交通事故受伤说自己摔伤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吗?
      一、交通事故受伤说自己摔伤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吗? 交通事故受伤后说成自伤,因而取得医保报销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构成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就属于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刑事案件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一、刑事案件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不一定,罚金仅仅是附加刑,与主刑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是指法院...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走,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不了解,往往容易引发纠纷。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程序是什么呢?相关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 交警...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被保险人无责任...


·挪车算醉驾是对还是不对
      挪车算醉驾是对还是不对 不过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经济发展压力比较大,每年的毕业生都比较多,所以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很多毕业生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比较忐忑,但是也很兴奋,对很多新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什么是试用期,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什么? 正式入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给我怎么办?
      若是在过路口的时候不慎被机动车撞到,当时,交警也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可是一直没有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导致无法顺利拿到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给我怎么办?我们通过这篇文章简单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一般多久能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的加大,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房价降幅较快,导致购房者要求退房事件纷纷发生。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一般情况下,房价下跌购房者能否要求退房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