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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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权人而言,行为方式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有的行为人以作为方式、有的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但是只要两者存在共谋,基于共同故意最终发生了侵权,全体侵权人仍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被侵权人而言,共同故意使侵权人的行为结合成了一个整体,诉讼时,有的侵权人妄图通过举证证明自身行为与损害无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免责。被侵权人应明确,其只需证明侵权人之间存在共谋即可,即使侵权人个人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损害后果,各侵害人仍应就可能的因果关系承担责任。
对于应履行共同注意义务的当事人,不能因为参与人员数量较多、发生参与人员越多、越忽视个人义务的“灯下黑”情况,当损害发生后,所有的应履行共同注意义务的当事人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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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有问题导致本人受伤了,我应该找卖家还是厂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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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条所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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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权人而言,行为方式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有的行为人以作为方式、有的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但是只要两者存在共谋,基于共同故意最终发生了侵权,全体侵权人仍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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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是否参与饮酒,以及饮酒的多少,都是出于他的自愿。而饮酒导致的危险,不仅是针对饮酒人自身安全,往往也可能针对社会公共安全。由于共饮人实施饮酒在先行为,产生一种在后的保护义务,即共饮人之间对相互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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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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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5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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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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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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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初中,在学校里受伤了,学校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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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职责已经作了广泛、具体的规定,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