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组织传销罪,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通常我们指的传销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传销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那您知道在我国什么是组织传销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组织传销罪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二、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过以下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构成组织传销罪:(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相信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知道什么是组织传销罪了吧。在我国,既然构成了此罪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对此罪该怎么处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要是身边有亲戚朋友涉嫌构成此罪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一、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是否收监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在缓刑考察期内撤消缓刑的法定情形有三个: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 2、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 ...


·生产假药200多万判刑是什么?
       一、生产假药200多万判刑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


·刑法告诉才处理法条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告诉才处理法条的罪名有哪些我国刑法有347条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只有4个: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


·单位犯罪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自然人犯罪的,自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是单位集体犯罪的,也一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称之为单位犯罪,那么一般会对单位整体判处罚金。我国的刑法对单位犯罪有着独特的处罚原则,那么单位犯罪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


·批准逮捕没有判刑会有案底吗?
      一、批准逮捕没有判刑会有案底吗?批准逮捕没有判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判刑半年,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卷宗应长期保存。根据档案管...


·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青年人都喜欢在道路上开着机动车追逐玩耍,这是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要是情节恶劣还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很多人就有一个疑惑,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该怎么处罚呢?这个疑问,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赌博行为对社会危害很大,同时也容易引发一些其他的犯罪,所以应予严厉打击。但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楚赌博罪与一般违法行为,也不知道我国关于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区别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区别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罚教唆者?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罚教唆者?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教唆犯出于故意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在我们诉讼活动当中,我们认为回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有些时候很难避免会遇到一些情况会导致我们办案的效率大大降低,我们也无法改变与自己身边人的关系,这些东西都是无法去改变的,但是为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总要想办法去避免他,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的回避...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