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融资手段。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那么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我们结合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什么是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所以,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为公司(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有偿债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企业债券包括哪些分类?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综上所述,相对于银行贷款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有其自身的优势。企业要想顺利发行债券,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要求,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并且连续三年要做到盈利。这些是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针对不同企业,国家还有相应的要求。之所以如此严格,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欠钱不还只有对方手机号怎么办
      若清楚该欠款人的大概信息,如叫什么名字,家庭大概在那个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具体信息,以做下一步主张权利所用。鉴于现在电话号码都是实名的可以通过电信查询该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做进一步排除。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1、当事人起...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您在日常生活中很难遇到需要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种方式进行收款借款,所以您对他们的两个的了解比较少,那么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以下法律规定内容让格纹了解以下二者的区别以及相关规定...


·丈夫赌博欠债是否要妻子共担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
      丈夫赌博欠债是否要妻子共担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


·欠钱起诉到法院十年不还怎么办
      欠钱起诉到法院十年不还怎么办?1、原告胜诉且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3、《民事...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


·企业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企业债务纠纷怎么处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肯定是为了盈利,但也不能说只要开企业就能盈利,那些因为经营不善而负债倒闭的企业还是比较多的,此时产生的企业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解决公司债务纠纷,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


·欠条逾期利息怎么算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


·民间借贷量刑标准是什么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的,涉嫌挪用资金罪,那么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债权债务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司法人员在总结各离
      债权债务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司法人员在总结各离婚案件经验后,对离婚案件之中常见的债权债务纠纷以及债务分担问题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得出了一些处理此类案件的原则。具体来说,离婚财产与债务如何处理呢?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情况及处理上面临的问题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文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