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数不胜数,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毕业大学生人数的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国家正在整顿之中,大学生刚毕业面对新的工作都很挑剔,有些员工入职一两天就辞职,那么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为什么新入职的员工离职率高 ? ??
  
  (一)针对新人群体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就离职,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招聘时新员工已经对公司有一种期望,当新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后发现,期望与现实有很大距离。这个时候新员工通常会处于矛盾状态,努力调整自己心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中同时萌生退意,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洞察新员工的内心世界,经过一个阶段的思想斗争,有些新员工就会在试用期内离职。?
  
  (二)工资待遇是新进员工离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薪酬的主要压力来自于外部。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于新入职基层员工来说,离职成本小,生存需要是主要的,所以对薪酬的刺激非常敏感。如果公司的薪资待遇比不上同等职位的其他企业,员工离职的概率将会很大。?
  
  (三)工作比较单一、枯燥、乏味。?
  
  由于职业类别原因,有点工作性质比较单一,或者企业在职业发展设置上存在不足,导致员工晋升空间小,发展有限。新员工入职后发现如果干的事情不能学到新的东西,工作就会变得枯燥乏味,只好通过离职来保证自己能获得水平方向上的职业发展。?
  
  (四)管理、沟通不畅 沟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直接上司和下级员工之间、高层管理者和基层员工之间、平级员工之间。?
  
  1、新员工将自己的直接上级视为获得关于职位以及公司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员工们如果不能和自己的直接上司建立相互信任,就很难对企业产生依附感;?
  
  2、高层管理者与基层员工的沟通也很重要。高层管理者往往站在战略的角度看待公司的发展问题,提出的方针、政策、计划具有前瞻性,但是基层员工多数看到的是现在怎么样,如果缺乏沟通,将导致基层员工不理解高层的做法,对企业的前景不看好;?
  
  3、平级员工之间沟通不畅体现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的沟通不够。很多员工存在这样的现象:您同处一个企业,但是相互之间却缺乏一些最基本的了解。员工在企业的人际圈子常常陷于一个小团体,感受不到公司的气氛。?
  
  行文至此,相信您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对于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如何处理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这种现状在社会上是很容易见到的,特别是我们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对工资的要求比较高,又或者吃不了苦,因此才入职一两天就想辞职。也希望大学生不要爱一行做一行,而要做一行,爱一行。
  
  
  
  
  


·劳动合同法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依法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年休假的天数以及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事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就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


·工地受伤农合能报销吗
      不报销。在工地干活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新农合是不报销的。同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否顺延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否顺延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一、劳动合同解除律师的步骤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律师的步骤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律师需要先由律师和事务所之间协商一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还没全部履行以前,当事...


·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来,而民事纠纷又是除行政纠纷之外建筑工程两大纠纷类别之一,让工程业的负责人都为之头疼。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呢?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