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5、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由此可见,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的依据有很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比如说要根据地区,深圳是属于高收入人群,自然而然,深圳的离婚抚养费要比一般的高一些,至于离婚抚养费的标准还有根据社会身份来定,根据自身能力,具体的知识在文章已经一一列举出来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都有过错的,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法规有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法规有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规定主要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一些离婚被告当事人,因不愿离婚或其他种种原因,不到法庭出庭应诉的问题,作为原告会担心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因被告不出庭也导致了开庭审理无法正常进行。这种情况下被告不出庭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 根据人民法庭...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1、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2、自愿离婚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一旦夫妻离婚那是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很多人在离婚后不清楚这个抚养费要怎么支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大的问题,无法补救的话,很可能会走到离婚这一步。除了财产分割,双方最关心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是归母亲抚养的,这有利于其成长。当然,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


·结婚的基本条件包括了哪些
      由于我国法律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双方必须要同时符合,否则的话是不可以申请领取到结婚证的,也就是说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与他人领取结婚证,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结婚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原因总是各种各样的,有可能是男方起诉离婚,也有可能是女方起诉离婚。其实不管哪一方起诉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女方怎么起诉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


·起诉离婚审判时间一般是多长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法官才会依法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自然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与协议离婚相比耽误的时间也会比较长。那么一般起诉离婚审判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