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从其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工作伤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因其职业活动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就可以工伤的名义向用人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要赔偿。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事关工伤人员最后所能获得的赔偿,故而您对于各类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要有大体了解。那么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的?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四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5、五级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一侧眼球摘除者;
  
  6、六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7、七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8、八级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9、九级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0、十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双眼矫正视力≤0.8;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眼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主要是作赔偿依据之用,在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中伤残程度呈逐级递增的趋势,一级伤残程度最轻十级最重,工伤的赔偿标准亦是如此。而具体的赔偿办法您可对照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来计算,伤残等级不同其所能获得赔偿也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急病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急病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急病有可能算工伤,但必须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年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年 只要女方有劳动能力,即使无收入来源都有法定的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多少考虑到孩子成长的地区生活标准及对方收入情况等综合量定。一般每月500元到800元。 二、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父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都不可能在离婚后仍由双方共...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试用期员工也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劳动关系,当然试用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法律规定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


·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1、如果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下不构成工伤。 二、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单位犯罪的职工也要被判刑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和单位为了尽快实现发财梦,不惜铤而走险,以身犯险,做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单位犯罪率的提高的一个原因就是现在现在的公司单位越来越多,公司和单位都是由员工组成的,那么,单位犯罪的职工也要被判刑吗?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规定了两罚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以说在买房的过程中吗,您都应该慎重的选择。购买新房的时候可能相对简单点,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更应该注意很多的东西。那么在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我们就为您做简答的介绍。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


·工伤索赔资料要准备哪些
      许多工作者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会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在向用人单位索赔时又被告知缺少必要相关材料,那么作为索赔者的我们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的我们就将就这些问题为您进行介绍。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关系叫做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了,而且劳动关系还要分种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严重的工程款拖欠导致不少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倒闭,可是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又能不能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呢,又该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这些问题各个施工企业甚为关心,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