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国家的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得不到好解决,容易产生各类征地纠纷,不利于征地工作的进行和我们切身利益的保护。我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一)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二)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三)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三、征地工作程序
  
  (一)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三)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五)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六)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比较符合实际。我们可以看到,农田、林地、工矿用地和空闲地的每亩的补偿差别很大。政府征地还需要严格按照征地程序来,非法征地造成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因为商业或者公益活动需要临时租用土地来进行活动,那么在临时使用土地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和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通常会签订一份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收侵害,那么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是什么...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 标准是什么   (一)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1、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都是按照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细则规定,如果想要知道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单位或个人将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给别人,然后对方需要给土地出让金的。我们也知道生活中土地的用途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等等。那么土地使用金的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金是...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一般而言,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国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放松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所以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


·如何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
      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拥有了在依法享有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房屋的权利。那么农村居民应如何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呢?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聊一聊。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


·国家铁路征地香蕉树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香蕉树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铁路里程越来越长,由于铁路里程的加长,铁路必定要占用一定的农田和山岭,占用稻田,经济作物林,比如香蕉林,葡萄林等等。铁路线占用香蕉树是否需要补偿呢?下面我们就以香蕉树青苗补偿为例,来讲讲国家铁路征地香蕉树青苗补偿标...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因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土地扩建厂房,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征到土地。近年来,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因此对于土地的征用,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严格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方可拿到需要的土地。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征...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有风险吗?
      一、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有风险吗?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房子今后涉及到拆迁,很有可能会得不到相应的赔偿款。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为集体所有或者国有划拨土地。但是通常这不会影响到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不会影响到未来的房产交易。 二、买房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工程的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目光里。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供您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