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国家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它包括了行政与刑事赔偿,公民在权利受到侵犯之后,可以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赔偿,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而相关的机关在接到公民的国家赔偿申请之后,应在一定的时限内答复处理。如果公民对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出诉讼。
  
  


·离婚前怎么转移财产是合法的
      离婚前怎么转移财产是合法的离婚前转移财产是不合法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


·在离婚的时候
      在离婚的时候,除了感情破裂、心理创伤等精神上伤害外,夫妻双方往往还要面临比较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是夫妻直接的利益划分,在进行财产分割后,大家就“我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两清了,但孩子的抚养权却不是那么容易算清楚的事情,会涉及到哪一方更...


·结婚了女方户口必须迁男方家吗
      结婚了女方户口必须迁男方家吗 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


·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女性在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通常情况下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因为作为母亲一般都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但是如果女方选择再婚的话是否会对法官判断哪一方对孩子有利有影响呢。如果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该做哪些准备呢。 一、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


·检察院可以对重婚罪提起公诉吗?
      一、检察院可以对重婚罪提起公诉吗?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在我国的自诉制度设计中,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


·涉嫌犯罪家人批捕后怎么办?
      一、涉嫌犯罪家人被批捕后怎么办?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1、家属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获准得看当事人的犯罪性质、...


·涉外离婚抚养权起诉怎么确定抚养权
      涉外离婚中同样也是可能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此时父母要是协商不能一致的话,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那么法院该怎么来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涉外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1、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