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一般情况下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土地所有权,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土地的使用权经常会被转让给公民和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集体土地的转让会有一定的不同。不同的土地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方式进行,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决定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1、招拍挂出让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2、协议出让
  以下五类情形,可协议出让: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协议出让必须公示,发生价格争议可提请裁决针对此前协议出让公开程度不够,《规范》明确提出今后所有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终止。此外,协议出让结果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营性基础设施将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油田等矿业开采用地也将逐步有偿使用,这些用地均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在协议出让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出让价格争议。如意向用地者认为出让方提出的出让价格明显高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可提请出让方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出让价格争议裁决。中低价位商品房条件写入土地出让文件,违约将追究责任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规范》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将已经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条件写入地方土地出让文件,并向社会发布出让公告,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土地公开出让。此外,公示的套型建筑限制、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销售对象条件、销售价格限制等内容应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受让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从而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按照土地性质的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有招拍挂出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转让方式。不同的土地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这是由于国有土地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如果因为转让的价格方面和转让的时间地点方面发生了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按照规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在不使用土地的时候可以将其转让,这样一来,也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物权,转让双方需要各自承担一些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


·每个地区的政府都会为了调控房价,对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进行一定
      每个地区的政府都会为了调控房价,对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进行一定的限制,以此来控制供求关系,尽量的降低房价,东莞市也不例外,主要是通过限制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来进行调控,减少对非刚需房的需求。那么东莞第二套房首付几成呢。一、东莞第二套房首付几成才可以根据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若...


·天津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天津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天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情况该如何分户?
      通常来讲,“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能给一处宅基地确到权,其他宅基地不能确权。 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不少地区还可以保留对房屋的使用权,但如果地上房屋坍塌或者荒废了,就不能修建了,此时就有被收回的风险。 面对这种情况,解决办法一般有2种: 一种就是你所说的“分户”,另外一种就要看你...


·企业非法征地应该怎么处理
      征地的行为只能由政府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征地,不过在实际中,一些企业为了私利,进行非法征地进而非法占有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分为几个层次:(一)对土地的处理: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二)对已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没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所以我们使用宅基地土地的话,一定要对宅基地周围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解,那对于我们来说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单位呢? ...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国家征占土地需要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费,补偿款的金额由于地域不同,价格有所不同。一般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价格高于落后的地区;位置接近城市的价格高于位置偏远的地区。土地被征占后的征地补偿费给谁要取决于你的承包合同的类型。 ...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能借贷吗?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能借贷吗?1、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集体土地和国家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主管...


·台开快速路征地补偿标准由哪几种补偿费构成?
      台开快速路征地补偿标准由哪几种补偿费构成?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
      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房屋买卖交易成功后,首先要办理的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只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登记土地使用证和所有权证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土地使用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应该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解...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