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了申请执行时限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其制度原理与诉讼时效有一定类似之处,都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尽快稳定交易秩序。涉及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两个问题:

  1.如何判断是否超过时效

  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实践中,曾有观点认为,申请执行时效毕竟与诉讼时效有所区别,申请执行人在两年期间内如果仅仅是向被执行人主张债权,而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时并不构成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也就是说,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依据生效后两年内向被执行人提出履行要求即构成时效中断,并非一定要向法院申请执行。

  2.谁有权提出申请执行时效异议

  对申请执行时效问题,人民法院不应当主动进行审查,也就是说,当事人未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则进行裁判,这一点与诉讼时效规则也是类似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3条规定,“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据此,能够提起执行时效抗辩的主体只能是“被执行人”。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赋予了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则进一步列举了常见的利害关系人范围。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不许执行仲裁裁决属于什么案件?
       一、不许执行仲裁裁决属于什么案件?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 ,依法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


·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3....


·诉讼时效中止后恢复何时执行?
      诉讼时效中止后恢复何时执行? 一、诉讼时效中止后恢复何时执行? 诉讼时效中止一般是2年内恢复执行,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行政处罚法拆除决定不履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后果
      行政处罚法拆除决定不履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后果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法院的判决是...


·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如何进行?
      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如何进行?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处理方式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时需要对多个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的,是否可以制作分配方案?当事人对分配方案不服应如何救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


·适合监外执行的有哪些疾病
      适合监外执行的有哪些疾病 一、适合监外执行的有哪些疾病 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 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3、高血压病Ⅲ期; 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 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一、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不可分割财产如何执行方式有哪些?
      不可分割财产如何执行方式有哪些? 不可分割财产仍然有多重执行方法,结合具体财产的性质以及共同性质,分别可是使用出让、认购、转移等多种方案。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