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纠纷,而想要避免纠纷的产生,其实可以在购房的时候小心注意,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加以注意。那究竟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若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有效吗?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
  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擦亮眼睛认真挑选。
  2、两种促销价格不可信。
  有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很多五花八门的价格,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等最差的那套房。而“均价”实际上是房地产发展商计算售房面积的一种方法,个别发展商亦有用“均价”来吸引消费者的。
  3、提防面积计量“缩水”。
  个别房地产发展商在房屋计量面积上会打一些“埋伏”。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发展商应该向购房者明确其商品房分摊系数(商品房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之间的比例),购房者可以据此计算所购住房的使用面积,全面了解所购商品房的“得房率”。
  二、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有效吗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夫妻共有的房屋转让的情形在时有发生。那么此种情况下房屋的买卖是有效还是无效呢?根据房产登记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后果:
  1、登记在签约人名下,合同有效
  按《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具有了公示效力,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一人的名下,又没有他项权利人,他把房子出卖给第三人,只要是善意的,那么买卖有效,共有人不能据此主张买卖无效。如果房屋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妻子属该房屋的共有人。但丈夫系该房屋登记的唯一权利人。购房人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有理由相信丈夫为该房屋的完全权利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转让合同,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作为购买人没有义务去查明该房屋是否还有未经登记的共有人,更没有义务去核实何某的婚姻状况及夫妻关系。故房地产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签约前明知夫妻共有且另一方不愿出售,则合同无效
  明知夫妻一方不愿出售或与签约者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如果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或明知另一方不同意出售,而购买夫妻共同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另外,如果产权证上登记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第三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与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该买卖合同仍属无效。
  3、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同意出售的,合同有效
  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但一方签约、购房人又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都同意出售的(例如,出具同意出售的承诺书等),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不能主张合同无效。判断第三人取得财产时是否出于善意有两个标准,即:主观上,第三人并不知道转让方无权处分财产;客观上,第三人是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财产。至于夫妻一方未经隐性共有产权人的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受害方可通过婚姻法的规定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对出卖房产所得的收入进行分割。买房子最重要的就是签合同。签订合同时最好委托律师,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而只要小心注意了这些问题之后,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实中,若不小心在这方面产生纠纷的话,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的,也是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睐。不过,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格外重视二手房质量问题,若不小心遇到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呢?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 (...


·常见的房屋中介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房屋中介是在房屋买卖中具有居间性质的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房屋中介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会设下各种各样的中介陷阱,损害了购房者乃至卖房者的利益。具体来讲,常见的房屋中介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购房者应该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常...


·夫妻离婚没钱怎样分配房子
      夫妻离婚没钱怎样分配房子?其实不管夫妻有没有钱,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房子的话,就需要对房子做出分配。没有钱,可以不用就现金或存款做出分配。那到底夫妻离婚该如何分割房子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经常发生房屋需要转租的过程,出于地理位置和价格等因素的关系,租房者经常会选择租二房东的房屋,租转租的房屋由于不是直接从房主手里租房,产生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然而,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


·二手小产权房子怎么改名字
      二手小产权房子不能改名字。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


·一、遗产的房子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遗产的房子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一般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地。 (二)适当照顾原则 同是一个顺序的继承人,情况生活质量可能悬殊很大,适用这一原则条件为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这一遗产分配原则体现...


·房屋转租合同纠纷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出门在外务工且暂时还没买房子的朋友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租房者的角度讲通常希望能多占到一些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讲则希望为租赁者提供越少的物质资源越好。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一些意见的分歧,从而使得租赁过程洽谈不愉快,甚至产生一定的纠纷。今天我们来讲讲房屋转租合...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当中房租应该是给新产权人的,原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到原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产权已经发生了变动,所以,租客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房租继续给原来的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新产权人,《民法典》第七...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仔细审查想要购买的房子,选择信誉好的中介,必要时请律师陪同签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人来信咨询问上海二手房买卖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上海二手房买卖的...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若属征地拆...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婚姻破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房产协商或者判决后需要移交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的概念和程序,怎样处理。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