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赔偿是一项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法律赔偿,它的执行和落实需要有相关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来处理。其中,对口的国家机构就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了。那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到底是做什么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详细解答。
  
  
  一、概念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审判组织,负责处理有关刑事赔偿、以及因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而引起的赔偿案件,但不负责处理行政赔偿案件,因而又称为司法赔偿委员会。
  
  二、立案范围
  
  (一)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刑事拘留或者检察机关不批准 捕,或者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予以释放的
  
  (二)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拘留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撤销逮捕决定、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的
  
  (三)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的
  
  (四)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无罪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五)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其他处分的
  
  (六)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已依法纠正的
  
  (七)人民法院撤销原错误司法拘留、罚款决定的
  
  (八)人民法院撤销原错误拘传的
  
  (九)人民法院撤销原错误财产保全裁定的
  
  (十)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依法纠正的
  
  (十一)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复议,撤销下级人民法院原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执行裁定、决定的
  
  (十二)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依法对违法侵权行为加以纠正的其他情形。
  
  三、立案条件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
  
  (三)有具体的赔偿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
  
  (四)有依法确认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五)符合法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延长期间的除外
  
  (六)赔偿义务机关是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机关的,作出赔偿决定后或者逾期未作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申请复议,经复议仍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复议决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作出赔偿决定后,赔偿请求人不服的,或者人民法院逾期未作赔偿决定的
  
  (七)符合国家赔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国家赔偿法溯及力的规定。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我们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行为概念,立案条件和立案范围也都有了一个比较清晰明确的认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有其一定的处理和赔偿体系。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


·一、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主要是: (一)有约从约。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


·家里人打麻将算赌博吗
      不算。家人之间玩牌带赢钱的,不算是赌博,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是不以赌博罪论处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


·夫妻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条件不一样,而此时需要当事人支付的费用自然也是比协议离婚要多一些的。那一般夫妻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呢?而这个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


·一,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由妻子抚养孩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目前法律暂无规定,但是证据最好尽早保存和提交,不然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 二、怎么取证: 我国婚姻法确立过错赔偿原则,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解体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但是作为无过错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没有相...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如何变更财产?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如何变更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想变更财产需要与对方协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配只需要起诉就可以用判决来解决的。如果对方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起诉。 离婚...


·夫妻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
      一、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 (一)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


·一、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