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因其速度迅速,在我国交通方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修高铁也是需要占用土地的,占用土地就需要赔偿,一般来说,赔偿是有标准的,因此,赔偿的标准也是很多朋友关注、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以白沙埠镇为例,向您解释一下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更是从保障民生出发,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根据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比较清楚的看到,高铁征地是属于国家建设用地,因此,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虽然没有具体的金额,但是,还是由国家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来补偿的,一般分为四个方面,上面的文章对这四个部分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各位朋友可以参照本文了解一下。
  
  
  


·2023宁夏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宁夏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880元/亩;旱地/园地:15440元/亩;林地:77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6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5712元/亩;旱地/园地:17856元/亩;林地:8928元/亩;牧草地和其...


·如何异地处理违章
      如何异地处理违章目前全国可以处理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是无法处理异地违章的,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如果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 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罚单通知,现场交警是不会收取任何罚款的。然后...


·黄舣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黄舣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31300元/亩。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32500元/亩。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4134元/亩。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0500元/亩。5、集体建设用地补偿19...


·精准扶贫搬迁后原宅基地应该归谁?
      扶贫搬迁后,农民的原有土地国家不是无偿收回,而是折成其它方面的补偿,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比如:搬迁到城乡结合的区域,分新房,安置工作、或者购买社保。如果搬迁其它区域的(农村居民),再重新分地、分住房,或者安排岗位、购买相应的保险。参...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 “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投入成本,合理确定土地作价水平。采用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按...


·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一、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


·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办房产证吗,法律怎样规定的?
      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办房产证吗,法律怎样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一户家庭对相关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的一个有力的证据,而且在很多的其他证件的办理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的,在办理房产征证的时候,有些人说是可以不需要土地使用证便可以办理好,但有些人却觉得不行,那么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


·敖汉旗土地使用权管理内容包括什么?
      敖汉旗土地使用权管理内容包括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报批等费用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属于土地使用权人的自有财产,土地使用权人对划...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土地是国有资源,是国家才拥有所有权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总是会有一些农民说着土地是我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但是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征...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么? 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的。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


·离婚诉讼在登记地有权管辖立案吗?
      离婚诉讼在登记地法院立案吗?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并不是到登记地方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