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开展,在我们进行征地的时候,就势必会涉及到补偿的工作,这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每个地区在进行补偿的时候,都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补偿的方法和标准。那么,您知道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带来当地的政策的介绍。
  
  城固县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城固县丝路大道(西六路)项目建设是我县完善西成高铁交通枢纽,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对外形象,带动周边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丝路大道项目建成后,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县城向西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汉中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汉政发〔2006〕33号)、《城固县城市道路及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城政发〔201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丝路大道建设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和征地状况
  
  城固县丝路大道(西六路)项目位于县城规划区以西,北起西成高铁城固站前广场,南至新316国道(汉江南岸),总长约8.4km,其中跨汉江大桥约1.2km,道路总长约7.2km。本次工
  
  实施范围为西成高铁城固站前广场至老108国道段,全长约5.6km,规划道路红线宽60米,按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标准建设,配套建设绿化、亮化及地下综合管沟、雨污分流、燃气、自来水等设施,计划总投资4.5亿元。项目征地拆迁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3米范围内,相关区段根据规划可适当调整。
  
  二、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及被拆迁人
  
  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主体:成立城固县丝路大道及西成高铁站前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为实施征地拆迁主体单位。被拆迁人: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三、被拆迁房屋性质界定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用途和补偿建筑面积以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有效建设批准文件载明的性质、用途、建筑面积为依据确认。
  
  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有效建设批准文件载明的房屋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与实际不符的,或者没有有效产权证明和有效建设批准手续的,由城固县丝路大道及西成高铁站前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由相关部门、镇(办)联合核实确认。
  
  四、安置原则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照《城固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城政发〔2012〕32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原则实行货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对确实不能实行货币安置的可参照城政发〔2010〕10号文件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安置。
  
  (三)下列情况不属安置对象:
  
  1、凡分户,但房产未办理合法手续的。
  
  2、被拆迁房屋属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
  
  3、被拆迁的棚舍、夹(加)层、房屋层高不足2.2米的,不计建筑面积,不予安置。
  
  4、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使用、占用、交换房屋的。
  
  5、承租私人房屋、单位房屋、集体房屋的。
  
  五、征地及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类型:道路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土地补偿安置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收储用地12万元/亩、道路4.8万元/亩。
  
  3、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费:按照附件3标准补偿。
  
  ②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附件1和附件2标准补偿。
  
  ③经济林木、用材林木,按照附件3标准补偿。
  
  4、为维护征地村组集体经济,以村为单位按收储土地面积不超过10%的标准给村组预留土地,预留地段的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偿费、拆迁补偿安置费(含代征道路),均由村组自行承担。预留地段应按县规委会批准规划建设。所有报批费用由村组自行承担。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对象为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单位、个人所有的合法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安置补偿。
  
  2、对未经批准(包括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没有规定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可按残值予以补偿。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收回,由发证机关注销。
  
  4、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本方案附件1、附件2的标准予以补偿。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按期完成拆迁的合法房屋每平方米奖励50元。
  
  5、拆除区域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杆线、自来水管道等公共设施时,由公共设施所属部门负责自行迁移,不予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单位或个户原来使用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物品,按附件2标准一次性补偿,回迁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手续。
  
  6、征地及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凡实施下列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①栽种树木、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
  
  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③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的。
  
  7、因土地征收或房屋拆除工作而发生设备、物资、临时存放物迁移的,适当给予补偿。
  
  8、被拆迁房屋的承租户和房屋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9、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产权已抵押贷款、抵押担保,并存在产权纠纷的,指挥部办公室将货币补偿款足额专户存储并提供临时安置房屋,同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后,应视为先行进行了补偿。若在拆迁决定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执行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无人管理的房屋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除。
  
  1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按照附件1标准予以补偿。
  
  12、搬迁补助费:
  
  ①合法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②营业、生产加工用房,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给予房屋使用人一次性补助。
  
  13、临时安置过渡费:
  
  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的除外)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4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产权调换为商品房的每平方米每年补偿40元,过渡期为36个月)。
  
  1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营业、生产加工用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为合法建筑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
  
  六、附则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进行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协议拒绝搬迁的,或已达成拆迁协议故意拖延搬迁时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采取行政或司法等强制性措施处理。
  
  (三)在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对无理取闹、态度顽劣、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方案规定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依法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决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城固县丝路大道及西成高铁站前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相关补充规定。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项目实施完成后废止。
  
  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的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的方法来进行。对于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来说,不同的工程的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上文给出了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法,在进行实施这个项目的时候,需要按照上述的规定来进行执行。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国家在进行水库建设过程中,被国家征用的土地都实行有偿补偿。为了保障农民权益以及后续安置问题,以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不同和土地的用途不同为依据,制定了水库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淹没补偿原则: (一)...


·土地使用证邻居签名相关的法律是哪年出台的?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对土地权限移交给个人的一种权属证件的代表,农村的土地使用证代表着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对证件上的土地进行使用,一般自建住房为多。那土地使用证邻居签名相关的法律是哪年出台的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日常生活中对你有所帮助。2008年颁布的《农村宅...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虽然不能归公民私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了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外,也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以及流程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公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公民如果想对某块土地进行使用,那首先就必须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当公民其具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筑房屋之后,对房屋进行转让其土地使用权也随着转让,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以及流程是怎样的?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转让者吗?
      对于那些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土地的,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额,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转让者吗?转让者和受让者需要缴纳的税额是存在着差异的。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转让者吗...


·有房本能办土地使用证吗?
      有房本能办土地使用证吗?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房子没有土地证是不能...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征收土地的话,政府都会给相应的老百姓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包括经济方面的补偿。当然在征收土地之前需要发布相关的公告,比如说征收土地补偿公告以及安置方案公告,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一、根据法律...


·卖房子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不?
       很多人在买房时只知道房产证,对于土地证却不是那么了解,其实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一般是需要双证齐全的,也就是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要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都需要携带齐全材料证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那么卖房子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不?土地证的过户流程是...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海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我国公民对土地有使用权,该权利不容任何人侵犯。实践中会有一些个人或单位侵犯他人的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他人的土地,在占用的土地上建设建筑物等等,这种做法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行政处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