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合同法中,针对抗辩权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抗辩权是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做出的规定。并且,在司法活动和审判实践的过程中,抗辩权的使用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对于抗辩权相关条款的了解是十分关键的。我们将针对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第66条、67条、68条分别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合同同时履行,是指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双方不分先后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只有在同一双务合同中才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辨权;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同时到期时才可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适当;
  
  (4)当事人双方的给付义务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倘若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二、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且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三、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 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由上述法律条文可知,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则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时,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的抗辩权是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3、后给付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的实际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依据行使的条件不同,一共可以分为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是为了维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婚内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而不少投资者会选择购买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凭借其转换的便利性,也吸引到较多的投资者,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银行放款对方账户查封怎么办
      银行放款对方账户查封的,查封金额的贷款,就不能使用了,需要等到所涉及的判决生效了,按照判决处理。查封金额以外的贷款,仍可使用。具体需要联系查封账户的司法机关,根据情况申请解冻才可以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有录音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有录音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别人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有录音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承认全部借款金额的录音对于胜诉很有利。借条里自己录音里是否涉及利息的约定,如没有,则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可以根据借条和录音里认可的还款之日起,依据银行逾期利率向对方主张逾期还款利息。虽然...


·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当事人就欠款纠纷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还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而在诉讼中,对于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诉讼是有效解决欠款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在具备起诉条件,打开诉讼程序后,债权人又该如何通过诉讼去追讨欠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


·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债务人从债权人那儿借得债款,就应该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还债。不过,一旦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为了讨债而用尽了办法,甚至是铤而走险,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或威胁债务人还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债主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说明。...


·企业银行(中国)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企业银行(中国)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存款准备金是指企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人民币存...


·股权全部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股权全部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 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经营的财务成果,根据《公司法》第35条、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另外,根据《公司法》第3...


·2023年公司法人怎么贷款
      公司法人怎么贷款?(1)由借款者向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2)银行收到贷款者的申请后,对贷款者进行审核。银行主要考查贷款者的个人信用情况以及个人收入状况等相关内容,以确定是否予以...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


·催收贷款的歪曲事实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催收贷款的歪曲事实侵犯名誉权怎么办?遇到催收贷款的歪曲事实侵犯名誉权的情形时可以投诉,贷款逾期后,部分网贷平台的暴力催收情节较为恶劣,从而很容易对借款人的个人隐私权与名誉权造成侵犯或者损害,这时借款人可以直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向当地银监局进行投诉与反馈,总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