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想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交材料。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2、委托交易单位写出委托申请;(公开交易)
  
  3、交易地块权属证明,即原土地使用证正本;
  
  4、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规划文件,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等;
  
  6、村委会地价款已缴交证明;
  
  7、交易土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8、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9、交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说明,即房地产权证等;
  
  10、公司章程;
  
  11、交易土地的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以及磁盘;
  
  12、因实现土地抵押权的,需提交《他项权利证明书》、借款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签订的《同意转让协议》等有效证件;
  
  13、因法院判决、裁定的,需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14、因企业改制的,应提交国资办的改制的相关文件等;
  
  15、因旧城改造的,应提交收地协议、拆迁令以及拆迁范围权属证明等。
  
  (二)参加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购的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登记表;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3、公司章程;
  
  4、竞买保证金;(公开交易)
  
  5、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一)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审核,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
  
  2、受让方按合同规定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3、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公开交易程序
  
  1、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前期工作
  
  (1)申请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
  
  (2) 对改变用途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门批准;
  
  (3) 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4) 批准后,交易中心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交易底价、交易条件等进行确定。
  
  (三)实施操作
  
  1、交易中心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公告、须知等),并进行发布;
  
  2、接受竞买申请,参与竞投、竞买人员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料;
  
  3、交易中心对竞投、竞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交易中心按公告时间及要求组织投标、评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等交易工作;
  
  5、组织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
  
  6、发出缴款通知书,受让人缴纳成交地价款、有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
  
  7、成交地价款扣减有关费用后,余款返还给委托方;
  
  8、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首先您需要提交的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许多,因此,我们建议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话,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房地产转让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进行房地产转让其实也就是买卖房地产,由于房地产属于价值比较大的财物,因此在进行交易转让的时候,就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转让房地产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那么房地产转让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也可以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对营养费的确定,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 不管是针对车辆的什么保险,在投保之初都是需要先交纳相应的保费,否则日后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针对国家强制购买的交强险而言,您知道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吗?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 (一)家庭...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斜视、复视、视错觉、...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责任认定以外的赔偿不用理会,如有必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2、因为责任认定已经包含了所有的赔偿了,而且交警也给出了合理的惩罚,并双方签字认可了,如果对方要求额外补偿,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诉维权了。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


·机动车强交险赔偿有哪些
      机动车强交险赔偿有哪些?1、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人身伤亡,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人...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目前,很多小区道路是允许社会...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交了学费学校不退怎么办
      其实有很多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当中都是存在着一定的乱象的,特别是家长一定要自己主动的去拒绝一些民办学校乱收学费的做法,还有一部分家长是在交了学费以后又想要重新让孩子到其他的学校去上学了,但是,这种决定面临的结果就是学校不退学费。实际上,交了学费学校不退怎么办的这个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老的规定要求是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