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
  在玩我国,不管企业的规模是有多大,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章程,小规模企业也应该制定企业的规模。企业章程的作用主要就是把企业股东口头约定的事项用书面的形式确立下来。如果对企业的规章有所修改的话就要知道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小规模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由__________二人共同出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宗旨:发展地方经济。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姓名、认缴资本实缴资本、所占比例、时间(万元)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应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公司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一) 必须经所有股东同意;
  
  (二)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四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审议批准股东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成、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股东双方协商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股东会,是公司经营机构。执行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监事一人,执行董事长担任公司经理或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
  
  (三)制定关于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工作人员报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由________担任,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议对所议事项的决定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方可作出。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执行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监事由_______担任,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有权检查公司财务;
  
  (一)对公司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二)当经理、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议。
  
  (一)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三)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任期为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执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每季向股东各方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五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企业财产、 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确认。
  
  第三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 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本章程的修改事项须全体股东表决同意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的确定股东会的人员等等。公司章程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范围及出资进行规定,也是对企业法人及股东权利的一种监督方式,同时也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说明。
  
  
  
  


·公司上市申请失败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公司上市申请失败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上市失败后,如果不是因为造假的原因,那在拿到证监会出具的不予核准发行上市的批文后六个月后可以重新申请。如果是因为造假,那按规定要三十六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算分公司或者是总公司都是可以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人比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更广,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 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白手起家”成现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按照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


·资源型股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资源型股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资源型股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一个公司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也就是法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人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能使得公司能很好的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确保公司的发展,法人的作用至关重要,那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依法合理进行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大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在我国法律规定内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下面详细告诉您。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想要成立一家公司,登记注册肯定是少不了的。可是很多人对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却不了解,在注册公司时,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一、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


·公司减资怎么办?
      公司减资怎么办? 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1. 规避风险---稳健经营 通过法律顾问团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使交易风险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2. 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某知名咨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