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说到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其实多半都是指协议离婚中的手续吧。只有在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的情况下,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的,最终才有可能被准予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要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受理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一)初审
  
  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二)受理
  
  1.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四)登记(发证)
  
  在当事人的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填写《解除婚姻关系申请书》,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不得不说协议离婚已经成为很多离婚夫妻的首选,一般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而相比之下,诉讼离婚所要耽误的时间、花费的精力、金钱是更多的。至于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呢?
      一、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受理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   离婚法院起诉程序如下:   ...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


·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们国家,如果双方当事人结婚了,领取结婚证,那么一起生活的话,是属于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是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是称为同居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种同居关系是非法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一、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是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提起诉讼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


·撤销婚姻后再结婚属于再婚吗?
      撤销婚姻后再结婚属于再婚吗?撤销婚姻后再结婚并不属于再婚,撤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既然是无效婚姻,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再登记结婚不算二婚。我国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然了,您也都知道不同离婚方式下的程序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


·法院如何认定“重婚”
      重婚包含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上的重婚;二是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即事实上的重婚。 需着重审查事实重婚和婚姻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存在对外示明“夫妻身份”并得到他人认可的事实。因此,在审查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对外...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


·国家赔偿时效是几年?
      一、国家赔偿时效是几年?  国家赔偿时效规定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