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针对不同的责任对应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并且当事人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那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负全责,相应的己方就无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责任人是否要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责任人是否要赔偿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虽然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交通事故要划分责任,有人负全责,就有人没有责任。无论责任如何,都要根据规定进行赔偿。有关交通事故的其他问题,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处理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要是你对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还有疑惑之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问题制订了房地产交易方面的规章制定。通过法律法规对房地产进行明确的规定约束,以此来稳定房地产的市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从而确保有关经济的稳定问题。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下所述。 一、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地税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1、减免...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进入千万户家庭,但是驾驶汽车却面临着许多交通违规的问题,许多人可能对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并不了解,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交通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通过下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这些信息。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


·孕妇交通肇事罪怎么办
      一般不会判实刑。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先取保候审,等生完宝宝哺乳期结束以后再服刑。如果致使受害人死亡,除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还是会判刑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


·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是什么样的?
      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是什么样的?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向土地的所有人交一定的土地使用费用,是非常合理的,当然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有一般情况下土地的使用者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拍卖时交的土地使用费的缴费方式是什么样的?外商投资企业...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区分当事人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然后才能说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即时发生效力,那么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此抗辩而不履行赔...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一、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