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子女是否享有继父母死亡抚恤金分配权?怎么分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基本案情

  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曾某彬患有矽肺,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曾某泉三兄弟主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李某军不具有上述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资格。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应参照继承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处理。本案应由曾某彬的配偶、子女参与分配,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曾某彬与孙某学再婚时,李某军虽已成年,但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长达十余年,形成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更为紧密的家庭成员关系,且曾某彬患有矽肺,孙某学患有癌症,二人均需家人照顾,根据案件事实可以认定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考虑到孙某学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遂判决孙某学享有曾某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0%的份额,李某军与曾某泉三兄弟各享有15%的份额。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面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前为了能够让自己多获得一些财产,而选择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面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么办呢?相信实践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在此,需要解...


·被羁押的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于公民或者是一些企业呢赔偿,国家赔偿作为一个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冲突的重要解决手段,被认为是很正确的国家方式,而很多人都想知道作用如此重要的国家赔偿,有时间的限制吗?我们今天以一种很特殊的情况为例子,通过一些法律知识来了解被羁押的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一本,夫妻也是可以办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申请办离婚手续。如果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其实丢失了一本结婚证影响不大,另一方的结婚证或者其他证件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也可以,并不是必须要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离婚...


·变更抚养权协议如何写才有效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关于人...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


·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一、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派出所不给盖章,你可以找到该派出所的派出单位就是区或县公安局的户籍科,要求他们盖章,然后再拿到派出所去调取。去当地公安局申诉。公安局不管去找当地政府。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需要的材料: 1、非军...


·分居两年等于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等于自动离婚吗不是的,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望的,应视为确无和好可能,离婚前不一定要以分居为前提,离婚主要的原因还是夫妻关系破裂。二、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1、一方在外居住的...


·一、事实无人抚养深圳是什么意思?
      一、事实无人抚养深圳是什么意思?按照政策规定,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父母双亡,由亲属养育的儿童。(说明:死亡情况依据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判等确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


·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若已离婚的夫妻双方无异议,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离婚后不...


·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不同的夫妻,在离婚方面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而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法院。而实践中,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一、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