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分割财产不均引起的。当事人不择手段争夺财产、私自变卖房产、伪造债务拖欠证明等,都是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存在的问题。只有财产分割顺利完成,双方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好。那么如何解决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如何解决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1、完善立法建议法律赋予法院更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怎么样才能行使好这一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呢?这就需要各方面法律的完善,对于法院来说,对于审判实践中的每一个难题,都希望能够妥善加以处理,但是仅凭法院一己之力无疑是不现实的,完善立法是首要的,也是必须的。2、提高群众财产约定意识“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婚前财产约定和公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群众个人财产保护意识,使群众逐渐改变传统思想观念。3、建议建立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清算制度在财产分割时,既然双方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尽可能多地获取财产,为何不尝试用强制措施来弥补这一缺陷?用清算制度来确保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公开化、透明化,使财产分割更加公平、合理、合法、公正,以此保障弱势一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离婚案件的正确审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据此规定,离婚对财产分割的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其家庭成员财产均不再分割之列。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综上所述,针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国家层面应当加强立法,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公民也应当提高财产约定意识,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完成财产分割。同时,还可以建立离婚财产清算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清算,这样就会对共同财产划分的非常细致,避免纠纷的发生。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不行,离婚以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对不符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 在办理《生育证》时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一、中国同性恋合法化了吗我国同性恋没有合法化,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既不犯法也不合法。我国还没有颁布涉及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条例或规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手续,因此我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必须是男方和女方,并...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觉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达成一致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达成一致,夫妻中的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具体需求,定期地或者一次性地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双方离婚女方还用给孩子抚养费吗?如果夫妻离婚后女方不负责抚养孩子,则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 双方离婚女方还用给孩子抚...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 如何理解区分?
      在生活中,因为婚前婚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某种婚姻关系不合法,受压迫种种的问题,接着就会产生一系列后果,以至于这段婚姻维持不下去了。这时候就会有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我们向法院申请的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如何理解区分?下面我们可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 ...


·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为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甚至还有的对簿公堂。那么,是不是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呢?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更容易获得抚养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